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有领导干部直到执法检查才听说有固废法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7-11-21 15:44
来源:澎湃新闻

11月20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出席人员提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才听说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部法律,建议将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治理相关指标,纳入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

11月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当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才听说有“固废法”这部法律,有的领导干部还没有彻底纠正发展经济可以牺牲生态环境、先污染再治理的错误观念。

因此,他们建议,将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治理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和健康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乡村振兴等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纳入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用具有约束力的指标督促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消费品生产、销售中的过度包装等老问题,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消费领域固体废物产生量,强化对产品包装的规范,督促生产企业改进包装材料和设计,提倡和奖励精简包装、绿色环保包装,限制一次性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有些出席人员还建议,积极研究处理电子商务、快递送餐等新服务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包装垃圾剧增的新问题,明确相关领域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和经营者责任,推动电商、餐饮以及快递企业探索改进包装物使用方式,回收利用包装物。

针对生活垃圾没有实现分类的问题,部分出席人员建议,应加快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保障,坚持奖惩并举,规范约束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

有些出席人员还建议,应尽快启动“固废法”修订工作,应针对工业固体废物、矿山废渣、危险废物、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等主要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分别制定专门的配套法规,细化制度约束;督促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

    校对:余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