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建议将6月18日设为草原保护日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7-11-21 14:38
来源:澎湃新闻

11月20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一些出席人员建议将每年的6月18日确定为草原保护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11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我国是世界第二草原大国,拥有草原面积近60亿亩,约占国土面积的40%,但是大多数国民还没有树立草原大国意识,各方面对草原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共识。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草原法是1985年6月18日通过的,建议将每年的6月18日确定为草原保护日,加强草原保护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些出席人员建议,尽快建立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坚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原则,研究确定草原生态环境损害的评估主体、评估办法、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以及实施途径等,从制度层面破解当前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破坏草原违法成本低的难题,防止出现“公地悲剧”。

针对我国草原监管力量薄弱,严重滞后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这一现状,许多出席人员建议,要尽快健全草原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研究设立国家级草原监管机构,加强基层草原监管机构和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补助标准,改善装备条件,以适应日益艰巨繁重的监管工作要求。

在分组审议时,一些出席人员还建议加大草原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乱开滥垦、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原的案件,及时纠正违反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行为,有效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