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获刑!最高15年!上思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3起涉毒案件

2022-06-24 12:31
广西

为深入推进“6.26国际禁毒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民打击毒品犯罪良好氛围,6月23日,上思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3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因贩卖毒品、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

01

贩卖毒品 害人害己

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2日,被告人郭某接到被告人宋某求购毒品的电话后,便联系被告人黎某购买毒品海洛因,随后郭某前往上思县与黎某交易毒品。交易完毕,郭某将毒品海洛因交给宋某,两人在牛屎坳山中吸食毒品后被上思县公安局机关查获。

本院认为,被告人黎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某、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另被告人黎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02

从贩卖到运输,全流程人员均获刑

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初,被告人汤某联系被告人黄某购买毒品海洛因,黄某联系何某帮找毒品出售给汤某共同赚取差价从中牟利,何某表示同意。随后,何某联系被告人陈某帮找毒品海洛因。2021年9月4日,汤某在获悉黄某能找到毒品后,乘车来到上思县向黄某购买毒品;2021年10月初,汤某再次联系黄某购买毒品海洛因。交易完成后,汤某搭乘出租车返回,途径上思县那标检查站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黄某、何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仍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汤某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运输毒品海洛因,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另查明,被告人黄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汤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又分别犯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03

运输毒品终获刑

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18日,被告人张某联系符某确认有毒品货源,便前往与符某会面,后张某取出18000元现金交给符某,符某将毒品交给张某。张某接过毒品后,就携带毒品驾车往南宁方向行驶,途径上思县那标检查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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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涉毒案件集中公开宣判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各业代表近50人到庭旁听,充分彰显了上思法院坚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严惩毒品犯罪分子的坚定决心。下一步,上思法院将继续立足于审判实际,开展禁毒斗争综合治理,加强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实做细禁毒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行为,为构建无毒社会、平安上思贡献司法力量。

原标题:《8人获刑!最高15年!上思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3起涉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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