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法官帮协调,我们可能到现在还办不了房产证。”

2022-06-24 12:41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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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烂尾楼”重现生机与活力

崇左市中院持续推进长江集团破产重整纪实

汇豪城二期幸福小区业主代表向崇左市中院法官赠送锦旗,对法官表示感谢。

原本杂草丛生的崇左市江州区汇豪城三期项目工地,如今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工人们正在里边忙得热火朝天。而原本长期处于停工状态的汇豪城二期项目也有了新动态,其外立面早已装饰一新,部分商业用房已交付业主;李宁、森马、鳄鱼等多家品牌崇左代理商家纷纷入驻,预计今年7月正式开门营业。

近日,记者走进江州区汇豪城二期、三期项目,看到相关项目正通过复工复产恢复生机。

上述两个房地产项目由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集团)开发,曾是崇左市的“烂尾楼”,因开发商资不抵债,资金链断裂,工程项目一度难以推进,导致相关诉讼不断,并形成执行转破产案件。

在审理长江集团执行转破产案件时,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保民生、保产业、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通过引入管理人、盘活破产企业资产、恢复市场信心、把市场“蛋糕”做大等法治化市场化方式,逐步帮助破产企业化解债务纠纷,走出困境,进而最大限度保障所有债权人权益,实现了政治效益、法律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全力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长江集团成立于1994年,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曾在崇左市江州区拿下三大地块,用以开发建设江州区汇豪城一、二、三期项目,建筑面积共计73.33万㎡。

之后,因各方面原因,长江集团在开发建设完汇豪城一期项目后债务缠身,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其在江州区开发的二期项目迟迟交不了房,三期项目不能启动,施工方也因开发商资金给付不到位而停工。

在这样的背景下,购房户、购房企业、购房商团纷纷拒绝支付购房尾款,并向崇左市中院和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导致长江集团资产、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被多家法院查封,项目后续建设无法争取融资支持。长江集团的债务规模也越来越大。

案件经相关法院强制执行后,长江集团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20年11月22日,困境中的长江集团向崇左市中院申请执行转破产。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组织完成长江集团破产重整财产交接。

经过严格的破产重整审查,2021年5月24日,崇左市中院最终裁定受理长江集团破产重整案件。该案也成为该院建院以来审理的数额最大、涉及债权人最多的破产重整案。

面对长江集团错综复杂的债务关系,崇左市中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在深入调研长江集团资金、负债、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想方设法理清各种债务关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使之恢复造血功能,并把蛋糕做大,逐步清偿企业的债务,进而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因该案涉及5000多个债权人,崇左市中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从保民生、保产业、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全力推进长江集团破产重整工作,并及时发出竞选管理人公告,面向社会招募优秀管理人团队参与长江集团破产重整。经过广西8家一级管理人激烈竞争,崇左市中院最终选择有从事重大、疑难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的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作为长江集团的管理人。

在指定管理人的第二天,崇左市中院组织举行长江集团破产重整财产交接仪式,长江集团和管理人顺利完成公章、证照、账簿、财产等交接工作。崇左市中院还第一时间裁定解除长江集团所有财产查封,并留出一定流动资金,维护企业复工复产等资金运转。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崇左市中院支持债权人成立债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并与法院一起对长江集团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设法盘活破产企业资产

选定管理人后,崇左市中院以盘活资产、解决债务、推动重生作为长江集团破产重整的目标,以期最大限度清偿债务人债务。

如何才能有效盘活破产企业资产?

“关键是要复工复产,恢复市场信心。”崇左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韦金彪说。

债务金额大、债权人多、债权关系复杂,是长江集团破产重整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据了解,该案件共涉及债权人5000多名,债权人申报债权26.79亿元。

复杂的案情,给推进破产重整带来了诸多困难。为此,崇左市中院多次组织管理人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债权人协调债务清偿和复工复产事宜。通过多次协调,众多债权人意识到,只有盘活企业,才能更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债权。

为给破产企业增加复工复产启动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现“保交楼”,崇左市中院与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积极劝说施工方和购房团,通过先行垫资和提前结清尾款等方式,为项目复工注入“源头活水”。在崇左市中院协调下,施工方上海五建集团对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恢复信心,并垫资3000万元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同时,崇左市中院还通过调解方式,妥善解决长江集团与温州商团间的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并推动温州商团提前支付购房尾款近2000万元,助力长江集团复工复产。此外,崇左市中院办案法官还积极促成壶城公司与长江集团和解,壶城公司向长江集团支付1671万元购房尾款,长江集团负责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后续建设并按期交房、办证。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洪鸣到销售中心调研指导汇豪城项目复工复产工作。

此举,为江州区汇豪城的复工复产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10月11日,汇豪城三期项目正式复工。同年11月18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长江集团之所以能够快速实现复工复产,主要得益于崇左市中院的支持与指导。”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长江集团项目常务副总经理覃禹超说,“管理人到位后7天内办证,4个月27天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我们办了这么多案件,没有哪一个案件效率有这么高。”

小区业主喜领房产证

“崇左市中院在办理长江集团破产重整案件过程中积极帮助住户办理房产证,为我们管理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据覃禹超介绍,江州区汇豪城一期住宅楼已交房多年,但小区3100多户住户一直办不了房产证。

“办证问题是广大业主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法院和管理人面临的最大的民心工程。”崇左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韦金彪介绍说。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中心步行街营销中心举行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江州汇豪城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领证仪式。

崇左市中院办案法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长期办不了证的问题主要出在开发商身上。由于汇豪城一期项目办证资料不完整,消防等手续不健全,导致汇豪城一期项目长达10年办不了房产证。

为破解汇豪城一期项目3100户购房户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崇左市中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协调,容缺办理江州汇豪城业主不动产权证;与崇左市住建局协调,办理圣展汇豪城(北区)预售许可证;与崇左市教育局协调解决未备案业主子女入学等工作。这些暖心举措,得到了汇豪城项目业主的一致好评。

“如果没有法官帮协调,我们可能到现在还办不了房产证。”刚办好房产证的汇豪城一期项目业主覃女士对崇左市中院法官连连道谢。

据了解,江州区汇豪城项目一期的办证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目前,我们按照每月办理100本房产证的速度为业主办证。小区业主今年底有望全部实现持证。”广西白武士破产清算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作者:赵剑云 卢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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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式执行小微企业渡难关

“吴法官,太感激你了,现在我们能正常复工复产了,我们一定会按约定还款的……”近日,覃某、郭某某夫妇专程向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致谢。

覃某、郭某某夫妇与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三江县法院判决,覃某、郭某某须偿还银行欠款8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覃某、郭某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与夫妇二人联系后了解到,覃某、郭某某向银行贷款经营了一个汽车美容的微小型企业,受疫情影响效益不好,暂未能偿还贷款。

覃某、郭某某表示,他们的公司规模小,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法院尽量采取“活封”“活扣”等方式,保证其能继续正常经营。公司渡过难关后,他们一定第一时间将欠款还完。为及时回应企业经营需求,法官主动与银行沟通,做好释明工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银行同意解除对覃某、郭某某的查控措施,让其公司能正常复工复产。

三江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特殊情况,疫情期间灵活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措施,审慎适用失信、限高等惩戒措施,秉持公正、文明、善意、审慎的执行理念,对有履行意向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做法,既有效维护司法权威,也为民企赢得“喘息”空间,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赖隽群 赖美艳 杨振宁

@广西高院

原标题:《“如果没有法官帮协调,我们可能到现在还办不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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