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施行 五大体系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22-06-23 21:24
广东

近日,《汕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施行。《规划》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转观念、抓作风、明目标、强责任、防风险、促落实”的工作主线,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以“专、精、细、实”为标准,着力完善“大救助、大养老服务、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构建汕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发展目标。

1 构建大救助体系

《规划》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体要求,提出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数据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信访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完善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影响。充分运用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救助数据共享共用,强化部门、群团组织间协同联动,推动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逐步推进全市城乡救助标准统一,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社会救助城乡融合发展。

2 构建大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突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具有汕头特色的“大养老服务”体系。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残、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重点保障对象。坚持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养尽养。创新关爱服务方式,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作用,依托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多样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活动。到2025年底,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补齐。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大力发展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适度有序发展面向中高收入群体的中高端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3 构建大儿童保障体系

《规划》重点突出健全儿童保护体制机制,推进儿童保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儿童保护范围拓展到所有未成年人,不断提升“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水平。提出到2025年底,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全面完成,实现区域性集中养育;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以上全覆盖,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研究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确认制度。精准确定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分类实施保障政策。

4 构建大慈善体系

《规划》重点突出培育发展慈善主体,拓展慈善参与渠道,重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慈善资源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构建具有汕头特色的“慈善”服务体系。提出支持发展慈善创新项目,鼓励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互助资金等,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内通过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活动等方式参与慈善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医疗、教育、养老、文体、残障康复、应急救助等社会机构和设施;鼓励大型商场、图书馆、连锁门店设置慈善平台。鼓励慈善组织开展保值增值投资活动。依托“双百”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村(社区)广泛设立慈善捐赠站点和志愿服务站点,探索建立慈善广场、慈善社区、慈善街道、慈善学校等,形成各具特色、内涵丰富、人人可参与的便利慈善平台,畅通慈善参与渠道,扩大慈善事业参与面。优化福彩销售渠道布局,挖掘、提升传统渠道发展质量和效益,创新拓展新型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多元化,加大跨行业合作和渠道开发力度。

5 构建大社会治理体系

《规划》重点突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民政领域“一核四社”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丰富具有汕头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出到2025年底,城乡社区全部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建立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拓宽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完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建立驻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城乡社区治理责任制度,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鼓励外来人口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规范工作职责、岗位等级、薪酬待遇、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健全社区工作者薪酬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原标题:《汕头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施行 五大体系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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