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万元!“三晋执行利剑”案款集中发放周 汾阳法院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2022-06-22 20:58
山西

“三晋执行利剑”案款集中发放周

为巩固扩大“三晋执行利剑”活动的首月战果,回应民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022年6月22日下午,在省、市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汾阳法院举行“三晋执行利剑”集中发放案款活动,集中向3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1641余万元。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吕彦高参加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新闻媒体到场见证。

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汾阳法院现场发放现金78.6万元,其余款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便民服务原则,采取线下核实与线上发放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活动前,执行局安排专人集中梳理案件信息,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执行标的、到账案款等情况;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干警逐案逐笔核对,并现场签字确认;活动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及时通过“一案一账户”集中安排线上发放,确保申请执行人第一时间领取到执行款。

来自广东深圳的周女士在此次活动中领到了久违的工资,山西某公司拖欠周女士工资78452.71元,经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后,山西某公司拒不履行。周女士向汾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汾阳法院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仅用时40天便全部执行到位。

2011年至2013年期间,任某先后出借给孙某216万元,2018年10月、2019年7月,经吕梁市中院、山西省高院一审二审,判决孙某给付任某借款本金216万余元及利息,但直至2022年2月任某仍未能实现胜诉权益。2022年3月1日,吕梁中院裁定将该案指定汾阳法院执行。汾阳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孙某户籍地深入调查,在掌握其大量财产线索后,传唤孙某到庭,拟对其使用司法拘留措施后移送公安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孙某当场履行全部执行义务。

今年以来,汾阳法院以“三晋执行利剑”活动为契机,聚焦涉农民工工资、涉银行金融机构、涉黑恶刑事财产、涉村居“两委”、涉党政机关等重点案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司法拘留21人,发布失信151人次、限制高消费145人次,通过微信融媒体等平台曝光失信自然人48人、失信村委、企业19个,执结各类案件137件,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供稿:执行局 李钊

原标题:《1641万元!“三晋执行利剑”案款集中发放周 汾阳法院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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