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

2022-06-21 09:12
福建

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闽0923破1号

2021年10月12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郑凤生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省秋田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22年6月7日指定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为福建省秋田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省秋田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7月22日前,向福建省秋田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住址:福安市金山南路3号楼五层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55000,联系电话:18850222832、1395050075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福建省秋田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福建省秋田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8月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原标题:《屏南县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