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零距离 评议交流提质效

2022-06-17 22:54
山西

“现在开庭……”,6月17日上午,随着法槌的敲响,汾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原告李某某不服被告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及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拉开了此次吕梁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审观摩的序幕。

为更好贯彻落实宪法忠实履行职责的原则,更好能动履职,提升行政审判监督效能,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此次庭审观摩。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胜,行政庭庭长康照明,副庭长张华,四级高级法官杨凤鸣及吕梁市公安局副局长任飚,汾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韩德龙及市县两级法院、公安机关业务骨干40余人现场感受了案件庭审过程。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违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并针对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旁听人员认真聆听,并不时做好记录。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起到了良好的教育示范效应。

庭审活动结束后,继续召开行政诉讼座谈会,汾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韩德龙致欢迎词,他表示庭审观摩就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这是公安干警近距离感受行政诉讼庭审现场的平台和机会,对提升公安干警依法履职能力、执法水平和应诉水平具有很强指导意义。

座谈会由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康照明主持,公安、法院参会干警对庭审进行闭门评议,离石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郭永平、临县法院行政庭庭长薛利珍、吕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长安永刚、文水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希英、离石公安局副局长冯丁等领导及其他参会的县级公安法制工作人员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的落实,庭前准备,庭审组织衔接、驾驭应变,争点归纳,辩论引导,证据传递,证据出示、辩证认证,文书表述,以及法官形象、法言法语、法警值庭、庭审信息化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全市行政审判人员互学互鉴,有效地提高了业务能力,提升了审判质效。

吕梁市公安局副局长任飚肯定了庭审法官张耀武高超的庭审驾驭水平,同时也指出全市公安干警应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点,要注重执法全程影像记录,规范证据收集程序;加强府院联动配合,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解决“不会说、不敢说、不愿说”的问题,从思想上强化,从行动上落实出庭应诉制度。

汾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海庆表示,对大家提出的建议诚恳接受,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在进步中不断学习,今后汾阳市人民法院将通过安排法治讲座授课等形式,不断强化公安干警的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强化“以案释法”的普法效能。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胜表示,庭审观摩是提高公安执法、法院司法水平的途径,是推动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广大干警要讲法律、讲政治,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不能流于形式,还要确保质量,保证达到“既要出庭、又要出声,还要出彩”的效果。接下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突出重点,着力打造精品庭审,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安机关应诉人员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营造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供稿:综合审判庭 马佳瑾

原标题:《庭审观摩零距离 评议交流提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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