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中心召开“学历学位互认协议论证与起草工作”专题研讨会

“教育部学位中心”微信公号
2017-11-13 14:30

“教育部学位中心”微信公号11月13日消息,11月8日上午,学位中心召开“学历学位互认协议论证与起草工作”专题研讨会,来自教育部国际司、政法司、高教司、学生司、研究生司、留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中国教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和专家聚集一堂,就学历学位互认协议的论证与起草及相关工作事宜展开讨论。会议由学位中心副主任任增林主持。

今年年初,受国际司委托,学位中心开展了政府间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建议草案)的论证与起草(修订)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国与塞浦路斯、南非、摩尔多瓦、印度、斯洛文尼亚、文莱、斯洛伐克、挪威等国的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建议草案)论证与起草(修订)工作。其中,中国与塞浦路斯的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于今年5月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正式签署。

任增林在会上简要介绍了学位中心在开展协议论证、起草工作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以及面临的挑战。并指出,作为政府间的协议,文本必须准确、规范、严谨。鉴于此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与会专家能积极建言献策,探索建立有效机制,帮助学位中心共同完成好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文本的论证与起草工作。

会上,专家们充分肯定了学位中心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学位中心不仅直接参与、组织协调了学历学位互认双边协议文本的论证与起草工作,同时还主动作为,梳理分析了47个以往签署的学历学位互认双边协议文本,深入研究了各国高等教育文凭体系,为我国将来与更多国家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双边协议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大家还从不同的角度,围绕协议签署的原则、协议文本的定位、协议起草的工作机制、协议内容的细节调整、协议术语的规范等方面展开充分讨论。

学历学位互认协议的签署,既彰显了中国政府推进教育对外开放的极大自信,又为中外学生跨境深造和就业等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是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针对下一步工作部署,国际司涉外监管与办学处处长聂瑞麟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明确“教育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将“一带一路”国家作为下一阶段学历学位互认工作的重点方向;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尽量将专家层面的讨论环节前置;三是从战略全局的角度来考虑协议文本,通过互认协议倒逼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与会专家纷纷表示,会积极参与协议文本的论证与起草工作,为互认协议的签署贡献智慧。

(原题为《学位中心召开“学历学位互认协议论证与起草工作”专题研讨会》)

    校对:余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