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无童工日:保护儿童权益,向雇佣童工说“不”!

2022-06-12 08:30
浙江

你的童年是怎样的?你是否能回忆起儿时的简单快乐?但对于有些孩子来言,这种最简单的快乐却只是一种奢望。每年的6月有两个关于儿童的节日,一个是众所周知的六一儿童节,另一个则是6月12日世界无童工日。

世界无童工日

每年的6月12日,为世界无童工日。

童工,指在商业或工业中雇用的未成年工人,我国的童工是指雇佣年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工人。

2002年6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决定将每年的6月12日定为世界无童工日(the World Day Against Child Labor),呼吁世界各国密切关注童工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每年世界无童工日都确定一个主题,切实关切童工问题的各个方面,从而引导各国政府的重视和解决。

世界的另一个地方

孩子的童年并不快乐

在世界的一些地方有这样一群孩子,因为贫穷,他们没有机会上学,小小年纪就承担起了赚钱养家的重任。

因为战争,他们不得不辍学,在环境较为艰苦的垃圾站、化工厂工作,每天都筋疲力尽。

2014年6月10日,黎巴嫩西顿

叙利亚难民儿童收集塑料

2010年1月30日,印度新德里

儿童和父母一起在尼赫鲁体育馆前的建筑工地上工作

2009年5月2日,缅甸首都仰光附近的贫民窟

这个在贫民窟小煤矿里工作的工人仅有11岁

2013年6月12日,印度迪马普尔

当地一家修车厂内,13岁的童工正在工作

孟加拉国

废品回收站工作的小男孩

2015年6月11日,巴基斯坦拉合尔

巴基斯坦的儿童正在砖窑厂里劳动

世界无童工日的重要意义

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成立时为其所定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消除童工劳动。从历史上看,国际劳工组织在追求有效消除童工劳动的目标中使用的主要工具就是通过监督就业或劳动最低年龄概念的劳工标准。

童工问题已引起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高度重视。一些国家已采取措施,严格禁止雇佣15岁以下的儿童。有些国家还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遏制贩卖儿童和使用童工等丑恶社会现象的蔓延。

在我国保护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1

我国明确禁止雇佣童工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第二条也对禁止招用童工进行了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2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3

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1. 强迫劳动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未成年人劳动的,可能同时构成非法拘禁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2.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的数字,全球范围内至少有2.1亿5岁至14岁的童工,如果再把1.4亿15岁至17岁从事“经济活动”的青少年计算在内,童工和童佣的总数超过3.5亿。这些“未成年劳动者”从事的绝大多数是条件差、报酬低、风险高的脏活、累活和苦活。大量童工涌现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其中,战争、疾病和贫困让许多儿童为求生存不得不过早进入社会,成为受人剥削和奴役的童工。亚太地区是童工最集中的地区,人数达1.27亿,占童工总数的60%;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的童工为4800万,占童工总数的23%。此外,有约840万儿童被拐卖、充当奴隶或被迫从事色情服务。全世界每年有2.2万名童工死于各类工伤事故。

今天是世界无童工日,

让我们关注童工,消除童工,

还给孩子们自由的童年!

原标题:《世界无童工日:保护儿童权益,向雇佣童工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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