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查档指南

2022-06-09 16:01
辽宁

查阅地点

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全天(节假日除外)

查阅地点

庄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号窗口

联系电话

0411-89179082(因档案保密规定,不接受电话查询)

查阅方式

1.线下查询。我院诉讼档案已全部电子化,不再提供纸质档案查阅。需复制档案材料的,由法院工作人员复制、核对并加盖“调查材料专用章”,与档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2.线上查询。代理律师可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申请律师在线档案查询。

查阅手续

01

本案当事人查阅诉讼档案卷宗正卷。自然人当事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公安部门因工作需要查询案件时需提交单位介绍信、阅卷人工作证件原件;其它国家机关查询涉案档案,需提交单位介绍信、阅卷人工作证件或身份证原件;其他单位、社会团体等查询涉案档案,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阅卷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

02

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卷宗正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需出示律师证(法律服务工作者证件),同时提交本案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介绍信;非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人需要出示当事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非自然人当事人比照第1项规定。

03

自然人当事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查阅诉讼档案卷宗正卷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交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等);自然人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查阅诉讼档案卷宗正卷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

04

以上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原标题:《庄河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查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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