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8岁网瘾少年获刑7年:为偷上网费入室盗窃,纵火灭证

柏冰 冯辉/正义网
2017-10-12 12:12

因入室盗窃未果,一怒之下放火将他人房屋烧毁酿成大错。近日,由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雷某涉嫌放火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现年18周岁的雷某出生于桂阳县一农民家庭,父母身患疾病,贫苦的家庭原本期待雷某为家庭带来希望,然而不学无术的雷某却染上了网瘾,父母多次劝诫换来的却是打骂。为筹集上网费用,雷某将手伸向了同村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经常向他们勒索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钱财,但用这种手段来钱的金额和效率不高,为此,他打起了入户盗窃的主意。

2017年3月10日14时许,雷某来到本村一户外出打工的人家里行窃,翻箱倒柜后,没有偷到什么值钱的财物,一怒之下他竟点燃了房子,经过周围群众几个小时合力扑救,才将大火扑灭。受害人和村民以为是电路起火,也就没有多想。然而,在3月12日凌晨,雷某再一次来到本村一民宅行窃,这一次依然没有偷到值钱的财物,为了毁灭证据,雷某再次点燃了被害人家里的棉被,大火在漆黑的夜晚将房子和里面的财物全部烧毁。不到两天时间,村里两户人家被烧,村民觉得非常蹊跷,觉得这两件事不简单,最终被害人选择了报警。

3月14日,通过公安民警的侦查,将目标锁定了雷某,并将雷某传唤至办案区进行讯问,雷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题为《网瘾少年为筹集上网费入室行窃 为消灭证据放火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