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2-05-21 09:30
四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现向社会公布本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内容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方式:

(一)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诈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二)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三)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六)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七)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八)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九)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涉老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十)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举报人应当客观、真实的反映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虚假举报、诬告陷害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本院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为提高工作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举报。

三、举报渠道

(一)旌阳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区专项行动办公室(0838-2552633)

区公安分局(0838-2556700)

区法院(0838-2561523)

2.举报信件请寄: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99号邮政信箱

3. 举报电子信箱:

区法院邮箱:

dysjyqrmfy@163.com

(二)四川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信件请寄:

四川省成都市406号邮政信箱

2.举报电子信箱:

sczxb406@163.com

(三)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即可登录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原标题:《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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