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官晒庭审老照片:幼时庭审像村干部开会,现有独立院落

刘勋/法制网
2017-10-05 10:56

第一次见识法庭,还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一个遥远的上午,那是一个赶集的日子。当时还是小学生的我脱离了父母的视线,不知不觉中就溜达到了乡法庭。乡法庭与乡里其他所有党政机关同在一个大院,有两间法官的办公室兼宿舍,一间审判用的法庭。

依然记得当时正在开庭,年幼的我看到很多人围在一间房的门口,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挤进人群看热闹,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应该是一场离婚案件的庭审现场。

存于作者工作单位里的庭审档案老照片。

庭审像极了村干部开会的会场,前面桌前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审判长,一个是书记员,斑驳的墙上挂着块颜色有些旧的国徽。审判长对面有两把老式折叠椅,上面坐着一男一女,两人一脸怒气,女人的脸还红到了耳根。法庭其他的空地挤满了人,窗外、门口也是探头探脑的人,认真记录的书记员时不时地喊“不是原被告亲属的都不要进来了”,可这句话连我都吓不跑,更何况其他看热闹的人。这个书记员忙着记录和维持法庭秩序,无暇顾及去把无关的旁听者赶走。

存于作者工作单位里的庭审档案老照片。

当时的我心想除了这四个人有座,大家都站着太无聊了,看了十几分钟,要么是一男一女“斗嘴”,要么是审判长、书记员说些我听不懂的话,还不时地赶人走,再加上被挤得不舒服,我就去找其他热闹看了。

很多年过去,在研习了法律、进入法院工作后,再回想当年见到的那次庭审,会觉得当年的法庭环境过于简陋,既没有司法应有的尊严,也没有保护好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在司法的语境中,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法庭应该依法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即便是公开审理,旁听也应该经当事人允许。当年那位诉讼离婚的女当事人会脸颊通红,跟隐私被公开不无关系,只是那时候的人还没有保护隐私的意识,简陋的法庭、有限的人力更无法将看热闹的无关人员拒之门外。

现在民事案件的审理现场,原被告会分列两席,座位垂直于审判席,但是当年这起离婚案的庭审现场,却是刑事案件的布局,法官端坐在较高的座椅上,俯视对面的原被告,原被告背后则站满了人,当事人犹如犯错的孩子一样被迫接受众多陌生且好奇眼光的揣度与探看。要知道,民事诉讼中的原被告与法官之间处于平等地位,而不是处于被俯视、被包围的地位。

当年乡法庭简陋到无法满足当事人基本诉讼权益的环境,其实就是司法文明落后的缩影。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乡法庭已经变成有独立院落的镇法庭,当下的中国即便是再偏远的派出法庭也有维持秩序的司法警察,也有彰显平等、人性、威严的法庭陈设。

最近身边的一位法官告诉我,他审理的一件离婚诉讼案件的女方当事人,为了消除对法庭的恐惧感,竟然一口气邀请了十几位姐妹来旁听,其实她就是担心男方在法庭上说话不算话,也担心男方及其亲属在法庭上殴打辱骂自己。庭审之后,法官说她没有必要邀请这么多人来旁听,这位女当事人也很感慨,说没想到法庭有录音录像功能,法警会始终坐在法庭的门口。她不好意思地对法官说,早知道法庭这么有安全感,就不去麻烦这么多姐妹了。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的数字高清科技法庭正式投入使用,并开庭审理一起民事借贷纠纷案。

法庭环境之变,变的不仅是桌椅板凳、技术设备,还有司法对人性的关怀,让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在现实中,让司法更加文明、更加公正。

一代又一代在法庭里敲响法槌的法官们,他们从充满牛粪味的巡回法庭中走来,他们走过了姹紫嫣红,走完了风华正茂,他们从青砖红瓦的矮房子里走出来,走进了转着电风扇的小楼房,又走进了能够庭审直播的现代化数字法庭……法庭环境在不断变化,但不变的是司法工作者们对正义事业永不消逝的忠诚与热爱,不变的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程度的持续提升。

最寻常不过的法庭场景,见证了司法改革步伐的不断前行,见证了老百姓在公平正义中拥有的切实获得感。

(作者系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法官,本文图片均由作者提供;文章原标题为《【改革·印记——看中国发展】庭审老照片见证法治进步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