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关税或更“激进”:扩大征收范围、缩短过渡期
欧盟刚通过的碳关税法案文本内容发生了较大调整。
欧洲议会官网5月17日消息,欧洲议会的环境、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员会(ENVI)以49票赞成、33票反对和5票弃权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的法案文本。
除了钢铁、炼油厂、水泥、有机基本化学品和肥料外,欧洲议会议员提出要进一步扩大CBAM范围,包括铝、氢、聚合物和有机化学品等行业。另外,该法案还提出将“间接排放”,即来自制造商使用的电力的排放纳入CBAM范围。
该方案将碳关税的过渡期从3年缩短为2年,CBAM将从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过渡期至2024年底,从2025年开始征税。欧洲议会议员表示,要加速取消欧盟产业在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下获得的免费配额,即到2030年完全取消。
另外,该方案还提出要在欧盟层面设立一个统一的碳关税执行机构,而非下放到各成员国。
欧洲议会议员提出出售CBAM证书产生的收入进入欧盟预算,将碳关税的部分收入用于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他们提议,欧盟必须提供财政支持,至少相当于出售CBAM证书所产生的收入的财政价值,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努力实现制造业脱碳。这种支持将有助于实现欧盟的气候目标和国际承诺,如《巴黎协定》。
欧洲议会议员强调,CBAM和欧盟ETS之间的一致性对于尊重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至关重要,CBAM不得被滥用为加强保护主义的工具。
CBAM本质上是对特定进口产品征收的碳税,意在保护欧盟境内的气候行动,避免欧洲企业将生产外包给排放目标较低的国家所造成的“碳泄漏”(carbon leakage)。
欧洲议会表示,该报告定于6月6日至9日在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之后议会将准备开始与成员国进行谈判。
这不是ENVI第一次这么“激进”。
去年12月,ENVI在7月“欧委会版本”基础上,发布了新的CBAM意见稿,内容包括不承认隐性碳定价、增加行业管辖范围、扩大排放认定范围、缩短政策过渡期、将CBAM资金用于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低碳转型,以及排放类型设定为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碳排放等。
ENVI这一版本意见稿被国际贸易委员会(INTA)否决了。但INTA对于将CBAM适用范围扩大到间接排放、缩短过渡期等建议条款表示了认同。
业内表示,目前,CBAM的设计方案还在讨论中,从范围、时间到最终实施的很多细节仍具不确定性,但从欧盟的提议中可以看到,CBAM正向着越来越“激进”方向发展。
中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出口欧盟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纺织品、金属品及化学品。2021年中国对欧盟的出口额4720亿欧元,同比增长37%,占中国出口总额15%,占欧盟进口总额25%。
新CBAM法案文本,行业范围增加了有机化工、塑料和氢,且将间接排放(外购电力的排放)纳入征税范围,对中国制造业的影响或进一步扩大。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自提出以来就一直饱受争议,业内学者认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气候政策制定方面落后于发达国家,并且往往更依赖高碳产品的出口,欧盟单边CBAM不但会扭曲国际贸易,还会给发展中国家造成过度的负担。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张淑翠表示,欧盟碳关税将降低中国相关产品贸易竞争力,对相关行业出口造成冲击,以及倒逼中国加速实现能源转型,尽快完善碳市场和碳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