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告

邢台交警
2022-05-10 20:51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邢台市将于2022年5月11日起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登记工作的范围

首批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的区域为邢台市主城区(襄都区、信都区、开发区和邢东新区),其他县(市、区)可通过线上邮寄方式申请电动自行车号牌,线下启动时间将在“邢台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陆续发布。

登记上牌的办理地点

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在车管所、社区、销售企业、保险公司、邮政等场所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首批开展的主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共60个,今后会根据登记上牌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群众可在市、县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的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或者《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的,核发正式号牌(绿色)。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为非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号牌(白色)。核发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包括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滑板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参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的车型。对于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现行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登记上牌的收费标准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免费。所有登记上牌服务网点也不得强制提供其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号牌工本费、拆装费等费用。

登记上牌的办理方式和流程

登记上牌共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进入登记系统,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按要求自行采集相关信息上传,进行预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选择办理时间和登记服务网点,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登记受理人员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相关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通过登记系统进行确认,顺序确定号牌号码,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第二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第一种方式线上进行预登记的,也可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服务网点业务受理人员将对应号牌进行打包寄递。邮政投递人员到达投递地址后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根据寄达信息将号牌投交给用户并完成安装服务。

第三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现场直接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牌,完成登记。

疫情期间,倡导广大车主关注“河北交警微发布”公众号,自主线上备案,选择邮寄或网点自取号牌,缩短排队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对有需求到网点现场办理的群众,请携带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来历凭证等原件,就近选择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申请登记,佩戴医用口罩,并主动扫取场所码,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登记上牌期间,每天晚上23点至次日凌晨5点为系统维护时间,该时段不办理备案登记业务。

登记上牌所需手续

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实行容缺办理制度。一是身份证“一证通办”。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身份证住所地不在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二是来历凭证有条件容缺办理。集中登记上牌期间,电动自行车购车销售发票遗失或损毁的,可凭所有人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登记业务。三是合格证有条件容缺办理。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对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容缺办理,可凭所有人签注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备注“合格证遗失”后办理登记业务。四是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容缺办理。在排除盗抢嫌疑后,登记机关在前车架斜管上粘贴统一自编整车编码标签,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电动自行车号牌选取方式

电动自行车号牌采取顺序发放的方式,无随机选号或多选一的功能,所有号牌中均不包含数字“4”。

监督投诉电话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设立监督投诉电话:12123,值机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令时2:30-5:00)

我市首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网点

重要提示:

1.须事先拆除车身附着物,恢复车身原貌,便于采集车辆照片。

2.请自行拆除车身尾部号牌板架上的标志牌,露出号牌安装孔,便于工作人员安装号牌。

3.出厂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确认脚踏骑行装置完整有效,才可以选择新、旧国标申请正式号牌。

4.当前疫情形势严峻,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人员相对集中,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做好个人防护。集中上牌期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不必拥挤扎堆办理。

特此通告。

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10日

原标题:《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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