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景泰一男子辱骂、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被判刑!

2022-05-07 14:35
甘肃

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韦某妨害公务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20日17时许,被告人韦某酒后到石城小镇社区疫情防控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社区工作人员芦某、达某就此事多次告知韦某,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外出须有相关村委会的接收便函。韦某拒不执行防疫工作要求,出言辱骂芦某、达某,达某上前劝说时,韦某在达某胸口处捣了一拳,芦某见状过来劝阻,韦某又在芦某颈部左侧部位打了一巴掌,并继续辱骂芦某、达某。隔壁办公室工作人员冯某听见后过来劝阻时,韦某又用拳头在冯某的脸部捣了一拳,用脚在冯某的左小腿部位踢了一脚,然后用胳膊勒住冯某的颈部,冯某挣扎脱身时和韦某一起摔倒在办公室门口的沙发上。芦某、达某等人采用强行掰手等方式将韦某拉开,韦某顺势在达某腿上蹬了一脚,并抓扯住冯某衣服后背处,将冯某衣服扯破。韦某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多次使用手机近距离拍摄挑衅芦某、达某、冯某等工作人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韦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惩。

供稿:唐佐芳

原标题:《【刑事审判】景泰一男子辱骂、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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