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路阿富汗》:穿越战争之骸,记录数千万人的痛苦与希望

卢南峰 整理
2017-09-20 12:06
来源:澎湃新闻

阿富汗,自古以来是文明碰撞交流的通道,如今成为世界上最神秘的国家之一。近代阿富汗在大国博弈的夹缝中诞生,从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开始,这个苦难的国度又经历了数十年的战乱与动荡。2002年初塔利班政权倒台之际,年轻的英国人罗瑞·斯图尔特(后任英国外交大臣)抓住了阿富汗短暂的和平期,开启了长达三十六天的徒步之旅,从西部的赫拉特一路走到东部的喀布尔,穿越贫瘠荒芜、教派林立、军阀割据的阿富汗腹地,目睹阿富汗平民的真实生活。后来这段经历被写成纪实著作《寻路阿富汗》,在英美世界引发广泛关注。

近期,本书中译本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9月10日,由东方历史评论和北大出版社联合主办的东方历史沙龙在京举行,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罗新、前新华社喀布尔分社首席记者赵乙深和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研究生刘拓围绕《寻路阿富汗》,探讨阿富汗的过去与未来、苦难与希望。澎湃新闻整理了活动内容,以飨读者。

学者罗新:在阿富汗,每个村庄的头目都是一个国王

罗瑞·斯图尔特如今已成为重要的政治人物,写这本书的时候,还只是个青年冒险家,被称为“阿拉伯的劳伦斯”。

他出身于特殊的苏格兰政治家庭,父亲是一名专业情报人员,曾任军情六处二号人物,是一名热爱苏格兰又忠于英国王室的政治家,反对苏格兰独立。去年罗瑞出版了新书《The Marches》,也是一边行走一边写作,在苏格兰和英格兰边境线上来来回回走了几趟。第一趟是跟着父亲走的,他父亲年近九十,走不动了,就开车转一转。边境线上,他父亲开车,他在地上走,具有很深的意味。

罗瑞出身伊顿公学,后来在牛津上学,曾给威廉王子和哈里王子做家庭教师,与英国王室有着特殊的关系,为他后来政治上的发展提供了很多帮助。他继承父亲的事业,去做外交官,有人说他去阿富汗的时候是个特务,他还曾在伊拉克带过部队,被围困作战,面临是否投降的问题。

2000年前后,他本来要去波黑做外交官,突然选择辞职不做了,决定要徒步穿越亚洲,走过伊朗、不丹、锡金。之后他得知美国进攻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倒台,所以迅速飞到阿富汗,开始了徒步穿越阿富汗之旅。从后来的历史发展回看,这是一个很短暂的机会,当时阿富汗战争刚刚结束,各地还未从震撼中回过神来,塔利班政权突然消失了,部落政权、地方政权也都不知道如何处理接下来的事态,出现了自1979年苏联入侵以来从未有过的短暂和平。他抓住了历史的间隙,花了一个多月时间,以西方人的身份行走穿越了阿富汗中央山地。

《寻路阿富汗》成稿后,本想在美国出版,但美国出版社编辑觉得这本书没有什么畅销的特质,一开始应承下来,后来又拒稿。于是他交给英国出版商出版,书籍问世后短时间内受到热烈的欢迎。这时,美国方面才重新买过版权进行出版,而一经美国出版,效果就大不一样了,《寻路阿富汗》成了全球畅销书。

《寻路阿富汗》书影

本书封面上,我们可以看到罗瑞拄着一根大拐杖。在《The Marches》里,他行走于苏格兰和英格兰乡间时,用的是同一根拐杖。他在阿富汗用过两根拐杖,第一根是出发时携带的,后来因为被小孩放狗咬,打狗的时候用力过猛打断了,不得不换成现在这一根,他用苏军废弃坦克的铁皮包着杖头,在阿富汗,这样的废弃坦克、装甲车随处可见。这个棍子用喜马拉雅方言叫做“dang”,《The Marches》里有人问他拿的是什么东西,他说是“dang”。回到英国,他仍拿着一根“dang”四处行走,可见阿富汗之旅对他影响之深。

英语世界,以及整个欧洲,都有着深厚的旅行写作文学传统,旅行写作如今是非虚构写作的一个类型,但在过去travelogue自成体系。英国的旅行写作传统更是深厚而辉煌,如果要举出100部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旅行作品,英国大概要占很大的比例,没有一个国家能与之媲美。而且毫无疑问,罗瑞的《寻路阿富汗》也能被列入经典的名录。在我读过的现当代旅行作品中,只有《寻路阿富汗》真正具有古典的味道,具有19世纪早期乃至19世纪以前英国旅行作品的神韵,同时这本书又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现代色彩,讨论了很多当代的问题。

BBC曾与罗瑞合作拍摄了一部纪录片,实际上是一部历史反思片,它所要反思的核心问题是历史上外部帝国与阿富汗的关系。近代史上至少有三个伟大的帝国敢于入侵阿富汗,最后都泥足深陷无法脱身,这三个帝国分别是英帝国、苏联帝国和美帝国,从军事史上来说,一个比一个强大,可是结果都一样,进入容易,出不来了。接着就是不停地增兵,最近特朗普的新战略是向阿富汗继续增兵,还故作神秘,不向外界透露增了多少兵。而罗瑞在纪录片里说,之所以增兵是因为你已经付出了太多,伤亡了太多人,花费了太多的精力,以为再加把劲就胜利了,舍不得退出。但是,在一个士兵的坟墓上增加更多士兵的头颅和鲜血,就能纪念那个死去的士兵吗?

我们看到,所有阿富汗战争都面临这样的问题,每一个帝国进入之初都是犹豫的,都有各种选项,但最后都选了最不好的那一个。每一个节点都好像有进军的必要,每次进军都好像夺得了阿富汗,至少受到一部分阿富汗人民的欢迎,但最初阶段的胜利过后,却出不来了。

这与近一百五十年阿富汗的历史关系密切。罗瑞在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也就是在2001年冬天和2002年多雪的春天,穿越阿富汗中央山地的村庄,看到了阿富汗的现实。在这个现实里,阿富汗是许许多多孤立的村庄,看不到具有统一意志和严格组织的国家,但这些村庄似乎在某个时刻会因为某些理由变成一种力量,深深震撼了他。他没有想到,每一个村庄的头目都是一个国王,是当地最高的法律和道德来源。这样一个社会又与现代民族主义、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浪潮结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

除了这部纪录片,他还发表过很多关于阿富汗政策的演讲。阿富汗之旅为他对阿富汗历史、文化和外交政策的认识打下了不同寻常的基础。这本书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他后来的一些遭遇和发展。有时候我们觉得很有意思,人的一生只会有一件这样的事情,对你的影响超过其他所有事情。罗瑞后来在政治上还有很多发展,未来也可能相当辉煌,但看起来,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仍然是阿富汗中央山地三十多天的穿越之旅。

活动现场照(主办方供图)

记者赵乙深:“国境线”两侧的很多人至今不知道自己身处两个国家

我曾作为新华社记者,在2013年3月到2014年4月完成了在阿富汗的第一个任期,又从2015年3月到2016年8月,在阿富汗驻扎了约一年半的时间,我非常感谢新华社,给了我一个认识阿富汗的机会。

如果将阿富汗地图比作一只鸡的话,鸡头连接的是中国,边境线只有96公里,从东到西分别连接了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富汗的正西边是伊朗,南边是巴基斯坦,南边和东边有一千五百公里的所谓“国境线”——杜兰德线。

这条“国境线”是1893年英属印度政府强加给阿富汗的,如今归属巴基斯坦的普什图尼斯坦当年是阿富汗的领土,杜兰德线被巴基斯坦所承认,却不被阿富汗现政府所承认。当年英属印度政府别有用心地划了这条线,巧妙地划在普什图人聚集地的中间,造成了普什图人分居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境内。由于交通和知识水平的原因,当地好多人至今仍不知道自己身处两个国家,“国境线”两侧同文同种同教,人员往来和商贸频繁。杜兰德线从划定到现在经历了十六届阿富汗政府,只有四届政府承认,包括塔利班。

阿富汗的有效控制面积大概是63万平方公里,居住着2800万到3500万人口,因为阿富汗政府目前没有能力做人口普查,所以这是一个估计数。这些人口主要由几个民族构成,主体是普什图人,也就是《追风筝的人》里阿米尔少爷所属的民族,阿富汗从古代国王到今天的总统,都是普什图人。此外还有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追风筝的人》里小男孩哈桑的哈扎拉族,阿富汗的传统是普什图人当地主,哈扎拉人当佃农或者奴隶。

阿富汗的主要语言是普什图语和达利语,达利语是波斯语的方言,所以阿富汗人和伊朗人之间无需翻译即可交流。目前两个国家提出历史证据,证明波斯语发源于自己的国家,其实在古代的呼罗珊王朝时期,阿富汗和伊朗是一个国家,伊朗至今仍有一个呼罗珊省。

阿富汗五年一届大选,上一次选举在2014年。这个国家的政体既不是单一制,也不是联邦制,它的主体意识形态仍然以民族和部落为主。在阿富汗人眼里,只有自己的部落,没有国家概念,我是加兹尼人、巴尔赫人,或者我是普什图人、塔吉克人,却很少说我是阿富汗人。这从阿富汗政府高层的构成也可以体现,阿富汗总统一般是一正两副,在卡尔扎伊时期,卡尔扎伊是普什图人,第一副总统的塔吉克人,第二副总统是哈扎拉人,象征民族团结。现任阿富汗政府叫做“民族团结政府”,简称NUG,总统加尼是普什图人,首席执行官(相当于总理)是塔吉克人,他们在选举中争得不可开交,都指控对方贿选或有选举不正当行为。后经美国调停,一个当了总统,一个当了首席执行官,这就是“民族团结”,指的是普什图人与塔吉克人的民族团结。

活动现场照:赵乙深、罗新、刘拓和现场主持人王晨玉(主办方供图)

行者刘拓:如果只懂英语,在阿富汗得到的信息都是有偏差的

我曾于2014年和2017年两次前往阿富汗。第一次去了喀布尔、北部的马扎里·沙里夫和西部的赫拉特三座城市。第二次去了喀布尔、赫拉特、坎大哈、加兹尼、巴米扬和古尔等地。

两次阿富汗行走之间,形势有很大的区别。今年5月31日,喀布尔发生了十余年来最大一起爆炸事件,伤亡约200到300人,而且发生在城市中心的使馆区。我在爆炸后一个月进入阿富汗,相较2014年,管理明显变得严格了,在街上会遭到警察盘问,哨卡也查得很严,当地人也觉得最近几年形势一年比一年不好。作者行走阿富汗的时候,遇到很多效忠或者支持塔利班的人,以及地方民兵组织,对游客发出威胁的概率并不大,地方小政府还没有完全对边界进行有效管控,所以他虽然坚持宣称自己是天主教徒,最终也在三十多天里走完了中央山地。这在今天已经不可能了,在任何一个地方行走一天之内会遭到地方警察八到十次的阻拦。

《寻路阿富汗》的作者很冷静,语言很冷冽,不管是遇到当地人热情的招待,或者被小孩放狗咬,以及其他困难,叙述中都看不出个人好恶。这与现在去阿富汗的人渲染旅途的危险和神奇的经历是不同的,这也就让这本书具有客观的史料价值。

他对当地风俗和文化非常尊重,他在书中提到很多与西方社会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比如封建领主式的管理,比如男人骄傲地宣称他的女人一辈子没有走出过一公里以外的地方,以显示女人的贞洁,比如当地穆斯林对他的信仰有很多怀疑和攻击,但他很能够理解这些。

作者懂达利语,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的信息量与不懂当地语言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我自己的感受是,如果只懂英语,得到的信息都是有偏差的。因为当地会说英语的人,基本对西方的生活方式有好感和认同,这些人都会告诉你自己希望生活得更加世俗一些。但绝大多数人不会说英语,不和这些人接触,得到的信息是完全不同。

我曾去过一趟坎大哈,那里是普什图人的聚集地。塔利班是以普什图人为主的政权,所以大部分普什图人对塔利班还是比较支持的。在那里,即便是会说英语的人也比较喜欢塔利班。但如果在喀布尔的话,人们就很难表露出这样的观点,那里说英语的人,更向往世俗的生活。

阿富汗是我去过最传统的国家之一,程度超过沙特和伊朗。在阿富汗,无论男女,90%以上的人都穿传统服饰。我去的两次都是斋月,阿富汗守斋之严格,我在任何其他国家都没有见过。在坎大哈,临近开斋的五到十分钟,街上有免费赠水的人,所有人拿着一杯水站在街头,等清真寺一开始宣礼,所有人都开始喝水,非常有仪式感,绝大多数人在斋月真的是不吃不喝。还有街头礼拜,到了时间点,所有人都在街头铺毯子开始礼拜。阿富汗就是这样一个传统的国家,但跟人用英语聊天,感受不到这样一个氛围。作者懂得达利语,得到的信息会更加接近真实。

作者有一些偏执的坚持,比如从赫拉特到喀布尔,他一直将自己比作巴布尔(莫卧儿王朝开国君主),巴布尔也是一月份从赫拉特冒雪走到喀布尔的(但巴布尔其实是骑马的)。作者坚持一步一步走到喀布尔,路上有很多人想把马借给他或者提供其他帮助,他一概不接受。他在路上收养一条狗也叫巴布尔,他一定要带着这只萍水相逢的动物,甚至想把它带回英国。因为这只狗,他路上遇到了很多麻烦,被小孩砸石头,住宿被拒绝。他还一直坚持自己的天主教信仰,因此也遇到很多麻烦,在进入普什图人聚集区时,攻击他是异教徒的声浪已经要开始泛滥,他还是坚持自己的信仰。但他如果不是一个这样执拗的人,也不可能走向那三十多天的路。

    校对:余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