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银行员工失误储户存款变十倍,法官调解后返还多余款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2017-09-13 16:18

“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是在许多银行柜台上可见的提示语,以此提醒储户不要出错,并告知储户出错的后果。日前,陕西法院网发布的一起案例则是因银行员工出错引发:由于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导致一储户存款由三千变为三万,此后,储户王某因拒绝返还多存款项被诉至法院,经过法官调解,王某最终退还了不当得利2.7万元。

陕西法院网文章显示,2017年2月,王某到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因该笔存款为小额存款,无需填写存款凭证,王某便直接将3000元现金及银行卡递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张某。

张某在办理存款业务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误将存款金额3000元输为30000元,并成功办理业务。当天下午,张某核对账目发现存款错误,便与王某联系要求返还多余的2.7万元,不料却遭到拒绝,张某只好自行先垫付了此笔款项。

随后,张某多次催要该笔款项,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将王某告至延川县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传唤王某到法院了解情况,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且言辞激烈。承办法官只好通过询问原告张某、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案件详细情况。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电话与王某取得联系并告之其多得的2.7万元存款属于不当得利。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但是,王某依旧未还。电话劝告未果,承办法官只好上门释法析理,以典型案例向王某告知了如若不返还这笔不当得利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给个人声誉带来的不利影响,王某这才表示愿意返还多余款项。

2017年9月6日,这起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储户存款变10倍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终于审结。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返还不当得利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