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七发声明:经过鉴定,《三生三世》不构成抄袭

澎湃讯
2017-08-09 13:38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随着刘亦菲、杨洋主演的电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上映,其同名原著涉嫌抄袭“大风刮过”的小说《桃花债》的争议又翻上台面。

8月9日上午九点,原著作者@唐七Vivien 在微博发表声明回应此事,称《三生三世》并未抄袭。

在微博的开头,唐七表示:“我是四川人,家乡再次遭遇地震,内心倍感沉重,希望面对这一次的天灾,大家能够一如既往,携手并肩,共度难关。在此时发表这篇声明,其实不是一个好的时机,但选择了要去做的事,还是要把它做完。”

声明称,曾代理琼瑶于正案的王军律师团队对比鉴定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桃花债》这两本书,并分析了网络上所流传的误导性调色盘,给出了法律意见书。

声明后还附了两份鉴定报告书和一份法律意见书,分别来自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著名编剧余飞及律师团队,三份文件得出的结论均是“《三生》对《桃花债》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抄袭”。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总图

《桃花债》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总图

调色盘分析

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唯一一条维权之路:是自己“告”自己

我是四川人,家乡再次遭遇地震,内心倍感沉重,希望面对这一次天灾,大家能够一如既往,携手并肩,共度难关。

在此时发表这篇声明,其实不是一个好的时机,但选择了要去做的事,还是要把它做完。

今年2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部电视剧热播之际,《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一书“抄袭”《桃花债》一书的流言传遍全网。当时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不能够及时回应和发声,导致此事几度发酵,直到前几日同名电影上映,更是掀起涛天风浪。

众口相传之事可以无中生有,捕风捉影,然而负责任地对这些传言进行回应却必须客观、公正,论证周全,才不至于使此事再次演变成一场无休无止的口水仗,这就需要专业、公正的机构和个人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这是自证清白的难处,也是为什么我此时才再次对此事发声的缘由,恳请大家理解。

在这几个月里,我完成了自己“告”自己的实质程序:以司法裁判的评定标准,请第三方鉴定和评析究竟抄了没有。如果法院允许,我是想起诉自己一次的,依靠司法裁判,还我清白。

曾代理琼瑶诉于正案的王军律师团队比对鉴定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桃花债》这两本书,并分析了网络上所流传的误导性调色盘,给出了法律意见书。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对两本书进行了比对鉴定,出具了鉴定报告。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还聘请了曾经参与过“芈月传”、“张公案”鉴定的著名编剧余飞老师,对两本书进行了比对鉴定,出具了专业报告。三方机构比对材料包括:网络连载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及《桃花债》;初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实体书;2016版《桃花债》实体书。

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是专业的中立第三方机构,余飞老师和王军律师也是业界知名的坚决打击抄袭的维权斗士,这些机构和个人不会因为我唐七一人而放弃自己的原则。

王军律师团队通过对两本书的故事情节、人物设计等进行逐条比对,最后出具比对结论:“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并不构成创作关联关系,其作品内容具有充分的独立创作特征,在著作权法维度上不构成对文字作品《桃花债》的‘抄袭’情形。”

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通过对两本书故事梗概、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发展进行详细比对,出具鉴定结论:“文字作品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桃花债》,其故事梗概、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发展不同,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抄袭。”

余飞老师提炼了两本书中15组人物关系、454个情节点和信息点、84个逻辑链、2条故事主线,通过乱序原理、逻辑链原理和归纳适用原理进行逐条比对,鉴定结果认为两本书不构成抄袭以及部分网友口中所说的“高级抄袭”。

相关报告书均在文下公布,供各位网友查阅。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沉冤十载,维权路艰。希望大家能不受先前流言所扰,客观地阅读两部作品,再对是非公理进行判断。我还是愿意相信公理长存,这世上不该有不能昭雪的沉冤。希望十年是非风雨,从此划上句号。

最后,再为家乡灾情请一句祝福,若上天有灵,希望天佑众生,免一切灾厄。

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著作权司法鉴定意见书:

编剧余飞也在微博上发布了《三生三世》与《桃花债》同一性鉴定说明:

今年四月,四川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聘请我为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咨询专家,之后,该所委托我对《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以下简称《三生》)和《桃花债》的同一性进行鉴定。通过大约一个半月的艰难比对工作,最终认定《三生》没有抄袭《桃花债》。

鉴定所送来的比对材料包括:网络连载版《三生》及《桃花债》;初版《三生》实体书;2016版《桃花债》实体书。我比对使用的是网络连载版电子书。作为鉴定专家,我只是比对了委托方送来的上述两本电子书,没有再进行任何延伸阅读。我的鉴定书只是说明上述两本电子书是否构成抄袭,而不涉及到任何其它作品。

鉴定工作是极其枯燥痛苦的,在对比文本的一个半月内,我提炼出了两本书中15组人物关系、454个情节点和信息点、84条逻辑链、2条故事主线(见下图附件),然后通过我自己提出的“乱序原理”、“逻辑链原理”和“归纳适用原理”进行逐点、逐条比对,最终得出不构成抄袭的结论。

鉴定之初,因为网络上对《三生》的讨伐声音过于猛烈,我或多或少受到一点暗示,认为《三生》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涉嫌抄袭或“高级抄袭”。整个鉴定过程中,我一直是以“有罪推定”的心态去寻找抄袭线索的。但是,反复看过几遍,并将两本书的所有情节点和信息点提取出来之后,我实在无法找到任何抄袭的证据。

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必然会有人说闲话,在此对两个敏感问题进行简单说明:首先,整个比对鉴定过程没有受到任何人的影响。比对之前,我就通过邮件与司法鉴定所对比对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约定(见下图),以防任何其它因素影响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其次,按照惯例,鉴定工作是有偿服务,但这点费用不足以对结果构成任何影响,它只是我剧本稿酬标准的几十分之一而已;当然,即使费用再多,也不可能影响过程和结果,不信你们可以试试。

此前《热血长安》与《张公案》的鉴定案,委托方虽然是我好友,但最终结果是不利于他们,有利于大风刮过老师的;这一次,双方都是陌生人,更不存在什么偏袒和暗箱操作了。

坦率地讲,做这个工作,我是自私的,我只想达成自己的愿望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抄袭比对鉴定标准和方法——而这一套体系必须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之上,我不会拿这件事情开玩笑的。其他因素于我而言只是浮云,我不在乎。

余飞(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2017年8月9日


部分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