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号)

2022-03-29 20:40
内蒙古

西乌珠穆沁旗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6号)

2022年3月28日,通辽市科左中旗发现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2022年3月29日,巴林左旗发现1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系香港返回闭环管控人员。当前,疫情呈现出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旗决策部署,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来(返)旗人员管控

(一)所有来(返)旗人员须提前主动登记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旗,抵旗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苏木镇、嘎查(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入境人员在入境地执行完14天集中隔离返旗后,须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实施7天居家隔离,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2、7天)。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须集中隔离。

(三)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旗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实行5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

(四)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旗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实行5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须集中隔离。

(五)来自疫情发生所在地市(含行程卡绿色带*号)其他人员,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2、5天)。

二、严格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一)请广大居民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返旗前主动向苏木镇、嘎查(社区)报备。

(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等健康生活习惯,及时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不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时须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对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信息核查、不执行防疫规定、伪造核酸检测证明、散布虚假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公共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员管理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提醒督促进入人员出示健康码并扫“场所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一米线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

(二)影剧院、健身房、麻将馆、棋牌室、网吧、KTV等密闭场所人员不得超过容载量的75%,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验码、测温”等要求。

(三)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要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出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消毒消杀、室内通风等措施。

(四)各类风险职业人群要按照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定期核酸检测。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一)严控各类线下会议、展销等大型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须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缩小规模、控制人数,50人以上活动要提前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制定防控方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二)清明节将至,倡导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祭扫等措施。倡导本旗人员不离旗祭扫、外地人员不来旗祭扫,确须来旗的需提前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登记报备,严格落实来(返)旗人员排查管控措施。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尤其对14天内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向其现住地所属苏木镇、嘎查(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疫苗接种仍然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手段,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完成全程免疫接种,主动完成同源加强或序贯加强接种。因60岁以上的老年人引发重症、危重症的风险高于其他人群,请60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老年人主动接种疫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西乌珠穆沁旗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原标题:《西乌珠穆沁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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