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继母虐待致75%颅骨粉碎男童睁眼,生母称不再争取监护权

王春/红星新闻微信公号
2017-07-18 20:31

红星新闻微信公号7月18日消息,昏迷近4个月后,鹏鹏(化名)的伤情终于稍有好转。(红星新闻此前曾报道:遭继母毒手,6岁男童75%颅骨缺损已昏迷80天)

今天(7月18日),是鹏鹏遭继母毒手,陷入昏迷后的111天。“现在是浅昏迷,可以睁开眼睛,但医生说,意识和行动能力的恢复很渺茫。”

看着6岁的儿子静静躺在怀中,柴小媛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如何度过。一方面,她自觉能力有限,所以不想再争取儿子的监护权,但这一举动引发争议,有爱心人士认为,柴小媛准备放弃孩子。但另一方面,被取保候审的前夫,也就是鹏鹏的生父近期一直不露面,柴小媛根本联系不上他,无计可施。

同时,此案又有了新的进展:陕西渭南警方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代理律师邓学平告诉红星新闻:“我们要求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这两个罪同时追究孙某(鹏鹏继母)的刑事责任。对于鹏鹏的生父赵某,我们要求一并追究刑责、不能放纵。”

手术后,鹏鹏紧紧抱着妈妈。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孩子近矿:仍在浅昏迷 行走能力恐难恢复

今天(7月18日)上午,柴小媛告诉红星新闻,她正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陪护儿子。至今,她都无法忘记,儿子首次手术时的情景:孩子的头颅被打开时,脑内的淤血喷出。那次开颅去骨瓣解压手术完成后,鹏鹏的颅骨缺损了75%,整个头部严重变形。同时,孩子双目视网膜脱落、两根肋骨骨折、上门牙脱落……

7月5日,手术前的鹏鹏。

柴小媛称,是鹏鹏的继母孙某故意伤害了她的儿子。做CT时,柴小媛才近距离看到了儿子:脑袋、膝盖、脚踝、手指、手腕……一个幼小的生命,却已伤痕累累。医生告诉柴小媛,这些伤疤系虐待所致。

3月31日,上海大树公益服务支持中心志愿者陈奕名前往医院了解鹏鹏的受伤情况。他向红星新闻证实,事发前,鹏鹏曾被用电线捆绑在阳台,膝盖跪烂,头部被打变形,送医时已深度昏迷。

目前,经过111天的救治,鹏鹏的伤情有所改善。7月5日,进行完头骨修复手术后,鹏鹏变形的头部得以恢复。但是,医生告诉柴小媛,由于脑部软组织软化的原因,孩子的意识和行走能力恢复正常的机会很渺小,“也就是说,可能一直是浅昏迷。”

手术后,瘦小的鹏鹏。

代理律师:要求两罪同时追究继母刑责 对孩子生父一并追责

该案代理律师邓学平告诉红星新闻,目前,警方仅以虐待罪将鹏鹏继母孙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司法鉴定机构根据目前的诊断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定,认定鹏鹏已经构成重伤。我们要求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这两个罪同时追究孙某(鹏鹏继母)的刑事责任。对于鹏鹏的生父赵某,我们要求一并追究刑责、不能放纵。”

邓学平说,目前,警方关于鹏鹏头部因何被重创的调查结果并不具体,“到底是自己跌倒的,还是被殴打的,一定是可以鉴定的。这需要警方进一步补充调查。”

专访生母:不再争取监护权 “我一个人负担不起”

鹏鹏仍在昏迷中,但其被取保候审的父亲赵某(法定监护人)近期却一直不露面。柴小媛称,“他从医院走了,说给孩子挂号,但到现在都没有出现,已经十天了。”

今天(7月18日)中午,红星新闻拨打了赵某的手机,显示已停机,另一号码也暂停服务,孩子由谁监护的问题引发了网友讨论。

其实,早在离婚时,双方就因监护问题引发过分歧。柴小媛向红星新闻回忆,2008年,他和前夫结婚,7年后,“也就是2015年12月,鹏鹏4岁那年,因为很多原因,离了。”

离婚后,孩子暂跟柴小媛生活,“去年3月9日,他把孩子带走。之后,他就把我的微信和电话拉黑,不让我看孩子。我就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前夫坚持不给监护权,我就要了探视权,但他仍不同意我去探视。直到法院说要强行执行,他才同意。”

由此看来,事发前,赵某是鹏鹏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如今鹏鹏被继母虐待致残,他由谁监护反而成了当下最棘手的难题。

柴小媛说,“现在,很多人都在讨论孩子监护权的事,但孩子现在这样,不是我一个人负担得起的。”

同时,她向红星新闻阐明了自己的理由,“既然他们害了孩子一生,就得负起这个责任,我不要监护权,不是我要放弃孩子,是为了让孩子以后的生活保障更稳定些。孩子现在已经这样,是事实了,没有办法挽回,那就把以后的生活给孩子考虑好,不要再让孩子受罪。不是义气用事地把孩子拴在身边,显得自己有多伟大,毕竟,孩子以后的生活是现实的、是漫长的,我一个人管孩子根本没有办法挣钱。而且,我挣那点钱连生活费都不够。赵某有工作,一个月有5千多块钱,孩子监护权在他那边,他不会不管。”

对此,邓学平律师告诉红星新闻,按照赵某和柴小媛的协议,赵某拥有鹏鹏的监护权。无论如何,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如果想要变更,或是由女方起诉,或是二人协商。”

柴小媛称,“赵某必须承担起责任,为自己犯下的错去赎罪,而不是去蹲几天监狱,出来照样过他的逍遥日子。他应该和我一起照顾孩子,而不是逃脱责任。”

(原题为《遭继母毒手昏迷111天的男童睁眼 但生母要放弃争取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