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12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受贿、向当事人借款

郭洪平/正义网
2017-05-27 11:38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了近两年来查处的12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这12起典型案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劲松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接待费案;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沈阳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书记孙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索超违规公款旅游案;重庆市巫溪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甘肃省定西市检察院办案安全事故案;四川省宁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顺才,反贪局副局长王海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徐萍、科员许军失职案;河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晋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少林严重违纪违法案;四川省内江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钟长鸣严重违纪违法案;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贵挪用公款、违规向当事人借款案;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原内勤杨振宇违规处理涉案赃物案。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的发生,说明极少数检察人员党性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在中央管党治党越来越严的形势下,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甚至把身份与职业当成谋取私利的筹码,知法犯法、司法犯法。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背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突破纪律底线、法律红线,滑入犯罪深渊。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警钟长鸣,从中深刻汲取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狠抓自身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通报强调,要牢记共产党人价值观,保持检察队伍思想的坚定性和纯洁性。始终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持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对“四风”特别是“四风”变异和隐性化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抓住关键少数,盯紧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坚持以上率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通报指出,要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司法不规范“顽疾”出重拳,坚决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长效机制。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督察机制。完善检察人员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检察人员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扎牢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

通报强调,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自身腐败行为。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筛查,发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原题为《最高检通报12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