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原副市长王新文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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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11:24

5月24日,济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王新文的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由历城区选出的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新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5月22日,历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接受了王新文辞去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王新文的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提请的人事事项,殷鲁谦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宪群、孙积港、许强、李胜利,秘书长覃俊文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宏志,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文娟,市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王新文简历

王新文 男 汉族

1968年1月出生,山东胶州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

文化程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6.09—1990.07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学习;

1990.07—1994.01 山东省建委市政处科员(其间:1990.07--1991.05在枣庄薛城区建委挂职锻炼);

1994.01—1996.12 山东省建委市政处副主任科员;

1996.12—2000.04 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1995.09--1997.12在复旦大学研究生企业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0.04—2000.06 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挂职平阴县科技副县长;

2000.06—2001.01 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挂职任平阴县副县长;

2001.01—2001.07 山东省建设厅建设处助理调研员,挂职任平阴县副县长(1998.09--2001.07在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企业管理系产业经济学专业学习,2001.07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08—2005.12 济南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期间:2001.09--2004.04在清华大学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从事科研工作;2003.05--2003.11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访问学者,参与山东公共管理项目研究);

2004.08—2005.12 济南市规划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5.12—2012.03 济南市规划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3月起任济南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期间:负责环境保护、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和轨道交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教育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执法局)、人防办、地震局、社科院、广播电视台、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小清河投融资管理中心。联系文联、社科联、驻济高校、铁路局、民航局、油气管道单位。  

(原题为《王新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其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此前任济南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