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晓群︱五行占:地震与专权

俞晓群
2017-05-19 16:17
来源:澎湃新闻

《晋书》记载地震,主说“大臣专权”。例说如下:

其一,吴孙权黄武四年,江东地连震。是时,权受魏爵命为大将军、吴王,改元专制,不修臣迹。……刘向并云:“臣下强盛,将动而为害之应也。”

其二,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吴将朱然围江夏,荆州刺史胡质击退之。又,公孙文懿叛,自立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讨平之。

其三,赤乌二年正月,地再震。是时,吕壹专事,步骘上疏曰:“伏闻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无罪无辜,横受重刑,虽有大臣,不见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故地连震动,臣下专政之应也。冀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后卒败。

其四,魏齐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震。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十二月,魏郡地震。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时,曹爽专政,迁太后于永宁宫,太后与帝相泣而别。连年地震,是其应也。

其五,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江东地仍震。是时,权听谗,寻黜朱据,废太子。

其六,蜀刘禅炎兴元年,蜀地震。是时宦人黄皓专权。案司马彪说,“阉官无阳施,犹妇人也”。皓见任之应,与汉和帝时同事也。是冬,蜀亡。

其七,太熙元年正月,地又震,武帝世,始于贾充,终于杨骏,阿党昧利,苟窃朝权。至于末年,所任转弊,故频年地震,过其序也,终丧天下。

其九,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此夏,贾后使楚王玮杀汝南王亮及太保卫瓘,此阴道盛、阳道微故也。四年二月,上谷、上庸、辽东地震。五月,蜀郡山移;淮南寿春洪水出,山崩地陷,坏城府。八月,上谷地震,水出,杀百余人。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荥阳、襄城、汝阴、梁国、南阳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是时,贾后乱朝,终至祸败之应也。

其十,太安元年十月,地震。时齐王冏专政之应。二年十二月丙辰,地震。是时,长沙王乂专政之应也。

其十一,孝怀帝永嘉三年十月,荆、湘二州地震。时司马越专政。四年四月,兗州地震。五月,石勒寇汲郡,执太守胡宠,遂南济河,是其应也。

其十二,愍帝建兴二年四月甲辰,地震。三年六月丁卯,长安又地震。是时主幼,权倾于下,四方云扰,兵乱不息之应也。

其十三,元帝太兴元年四月,西平地震,涌水出。十二月,庐陵、豫章、武昌、西陵地震,涌水出,山崩。干宝以为王敦陵上之应也。二年五月己丑,祁山地震,山崩,杀人。是时,相国南阳王保在祁山,称晋王不终之象也。

其十四,穆帝永和元年六月癸亥,地震。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政在臣下,所以连年地震。二年十月,地震。三年正月丙辰,地震。九月,地又震。四年十月己未,地震。五年正月庚寅,地震。是时,石季龙僭即皇帝位,亦过其序也。

其十五,哀帝隆和元年四月甲戌,地震。是时,政在将相,人主南面而已。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