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儿童入学居住条件收紧:租房至少半年、合租房不能过审

赵颖彦/法制晚报
2017-04-30 20:41

法制晚报4月30日消息,明天,义务教育入学平台将正式开放。5月8日开始,非京籍适龄儿童将进行信息采集。记者梳理发现,非京籍儿童信息采集时间较短,东城至5月14日,西城至5月16日,逾期不进行信息采集将不能入学。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梳理发现,非京籍儿童入学仍需“五证”,其中对实际居住的审核“收紧”,“开墙打洞”房、合租房等均不能通过审核,对于租房的至少要居住半年以上。另外对父母在京工作也有要求,四城区明确父母双方均要在京工作。

非京籍学生入学仍需“五证”

明天,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将正式开通。全市各区的义务教育入学办法都将“挂网”供家长查询。目前,全市除了延庆区以外,各区都公布了入学工作方案。

在非京籍学生入学方面,今年仍需“五证”齐备。所谓的“五证”指的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备齐五证之后,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市教委明确,由于今年9月30日前在北京市居住证制度过渡期内,居住证、居住登记卡和暂住证三证并存,因居住登记卡申领条件等同暂住证,2017年入学,“五证”中原“在京暂住证”改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4区要求非京籍父母均在京就业

非京籍适龄儿童在京接受义务教育,主要是因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审核申请人)在北京工作并居住。记者发现,今年对非京籍入学各区要求再次“收紧”,同时信息收集时间短,因此家长最好提前做好“功课”。明天平台开放后至5月8日信息采集这一个周就是了解政策准备相关材料的时期。

根据市教委要求,各区都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梳理发现,在联合审核机制中,东城区和西城区的要求最严格,不仅要求审核申请人双方均在京工作,且至少一方在该区就业。比如东城区教委明确,如审核申请人受雇于东城区用人单位,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住所)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址应一致且在东城;若不在东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中工作地址必须在东城区。

丰台和石景山区的规定略宽松,要求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其他两城区——朝阳区和海淀区则要求父母有一方提供在京务工证明即可。

郊区的规定也各自不同,有些甚至比城区要求更严格。比如昌平区、平谷区规定中均提到,审核申请人及配偶均要在该区就业。其中昌平区教委表示,或双方在本市工作且在昌平区有自有商品住宅。

审核申请人社保至少缴3个月

各区对于审核申请人缴纳社保的规定也差异较大。目前政策中,通州区的政策最严,规定审核申请人社会保险在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

城区对于审核申请人社保缴纳期限的规定基本在3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些区还明确了必须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段。比如海淀区明确要在今年3月1日前(不含)办理北京市社保参保手续,且今年3月到5月之间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这段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东城区则要求在该区内正常缴纳社保(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2017年5月15日后补缴无效。

海淀区教委表示,申请人的社保在其子女入学后出现中断,会对其子女连续在该区就读造成影响。丰台区教委也表示,每年会对在校生父母的务工就业证明进行动态审核,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读初中。另外,有些区要求申请审核人及配偶双方均须缴纳社保,比如石景山区等。

非北京市户籍学龄儿童入学流程

提示:只允许在一个区注册和进行相关材料审核

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

按照区政策审核“五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外国学籍学龄人口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注册

按本市户籍对待学龄人口

以下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情形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注册:台胞子女、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父或母有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父或母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知青子女

注册

材料审核

信息采集

采集详细的入学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入学登记表

入学登记

学校按照入学计划控制登记人数,不能进行跨区登记,区级审核确认

学籍注册

依据入学结果自动生成电子学籍信息

两区明确合租房不符住房要求

各区对于“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的细则中,除了父母工作,住房情况也成为重要审核内容。

东城区教委明确,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地房屋为正式建筑,在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内经营无效。对于实际居住地的标准,该区也明确,租住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开具的证明无效。

西城区和海淀区则明确,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多人合租房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海淀区教委表示,必要时需提交安全责任书,证明租住地宜居。

还有一些对“房”的约束条件,成为各区的“统一”要求。比如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房证明无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筑房屋租住证明、已实施拆迁范围内租房证明无效等。

朝阳区、通州区等区教委还明确,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除了住房性质,住房的时间也有不同的要求。东城区要求租房时间距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西城则要求申请人提供2017年4月30日前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文/记者 赵颖彦

(原题为《非京籍入学 租房至少半年 》)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