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增“垂管单位”:省以下环境监察机构将实行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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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19:30

前不久,社会上传闻:运行了20多年国税、地税要合并。经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核实,国税、地税是合作,并非合并。这其中,江西省国税局属中央垂管单位,江西省地税局系省以下垂管单位。

什么叫垂管单位?江西现有哪些单位属中央垂管?哪些单位属省以下垂管?

今天,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和您聊聊近几年江西垂管单位的变化情况。

何谓垂管单位?

通俗地讲就是指中央和省级直管部门,也就是一管到底,包括人、财、物;也称“垂直管理部门”、条管单位。

江西现有哪些垂管单位?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了解到, 江西省国税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属中央垂管单位。

省以下垂管单位现有江西省地税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国家安全厅等。

江西哪些单位取消了垂管?

据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了解,以前,江西省质监局、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食药监局也属省以下垂管单位。

2014年,江西省推动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将市县工商、质监机构由省级垂直管理改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由“条管”改为“块管”,“块管”就是划归地方上管理)。

例如:2014年12月16日,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这个当地“最年轻”的政府工作部门,整合了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及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由之前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变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

这也是江西省多地普遍采取的模式。如南昌市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质监局、工商局;鹰潭市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和质监局;吉安市将工商局和质监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另外,2008年,国家药监局宣布:取消省以下食品药品垂直管理将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随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省以下机构由“条管”改“块管”。

省以下环境监察机构将垂管

有些单位取消了垂直管理,但有些单位则将实行垂直管理。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注意到,3月14日,江西省环保厅召开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征求对江西省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江西省环保厅厅长陈小平要求立足省情,研究制定体现江西特色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新模式。

据悉,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调整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一、调整环境监测管理体制——

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级环保厅(局)任免;主要负责人任市级环保局党组成员,事先应征求市级环保局意见。

现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随县级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级,由市级承担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工作接受县级环保分局领导。

二、调整市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

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负责提名市级环保局局长、副局长,会同市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征求市级党委意见后,提交市级党委和政府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其中局长提交市级人大任免;市级环保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征求市级党委意见后,由省级环保厅(局)党组审批任免。

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

(原题为《您值得了解:江西有三个单位是省以下垂管,还有单位将垂管》)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