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这场械斗,需要的不是“达康书记”

2017-04-13 19:21
来源:澎湃新闻

“山水集团”用武力接管企业的事,不仅发生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还发生在现实中。

4月8日,上市公司“山水水泥”对其唯一经营实体——山水集团位于济南市的办公楼发起了一场“收回运动”。这场“收回运动”最终发展成为600人的“械斗”,甚至动用了装载机“作战”,公司董事被限制自由超过2小时。最后,当地出动近千名警力,情况才被控制。

如今,“防守方”山水集团则在事后发文表彰“械斗事件”执勤人员,给予13人每人5万元-10万元奖励。

因为“山水集团”与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撞名”,而且桥段高度雷同,很多网友在澎湃的报道下调侃:呼叫李达康书记!活捉高小琴!

事实上,公司管理权争夺,闹到这步田地,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霸道总裁李达康”!

“窃钩者诛”,街头小混混打群架,可被警方定性为“集体斗殴”,绳之以法。何以山水集团600人的械斗,耗费公安千名警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却不见当地进行刑事追究,反而公司“论功行赏”起来?

山水水泥股权争夺战的双方是:持股大股东河南天瑞集团,和以原山水集团副董事长宓敬田为代表的管理层和持股员工。双方在2015年驱逐原实际控制人张才奎父子,后因配股方案等事闹掰。

面对争端,直接诉诸暴力,搞物理占领、身体强制,不啻于蛮荒丛林。而现在是法治时代,经济纠纷应该,也必须通过法治渠道来解决。要斗争,应该在法庭上。

从法治的原则推断,谁占领办公楼不应影响最终的利益分配。但实际上,双方都不惜一切追求实际占领,反映出两个层面的问题:一、公司治理有严重问题;二、司法权威不彰。这才导致冲突双方弃公力而择私力,相信“先到先得”。

山水水泥“械斗事件”曝光了中国市场经济的落后一面。双方各执一词,但不管是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董事会,还是“内部人控制”,都需要通过司法渠道定分止争。经济纠纷绝不允许搞“械斗”。

这场闹剧因为法治缺乏硬度,争执双方相信拳头,相信“霸道”而不是法律;且事后也没有受法律的惩戒。“山水集团”之争的解决之道,当然是重彰法治的权威,而不是让“达康书记”用“霸道总裁”的手段解决问题,这解决不了问题,只会酝酿更多的冲突——戏里戏外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