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龙井茶国家标准实物参考样,买到假茶叶实物对照便知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2017-03-30 15:03
来源:澎湃新闻

3月30日,浙江省农业厅发布钱塘产区、越州产区龙井茶的国家标准实物参考样,以文字标准和实物样标准为基础的统一的龙井茶产品管控机制基本建立。

“以前龙井茶只有文字标准,即以对色泽、形状、气味、汤色的文字描述为标准,来评定龙井茶级别,没有实物对照。”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茶桑技术科科长陆德彪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有了实物参考样,茶企业在生产加工中可以按参考样定级、包装、上市;消费者对市场出售的茶叶品质如果有异议,也可以到市场监督部门复核,实物对照,一目了然。”

龙井茶以“色翠、香郁、味醇、形美”四绝著称,历时已近千年。2008年,龙井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法定产区包括浙江杭州、绍兴、金华和台州四市。为体现历史渊源、便于管理,龙井茶分为三个产区:杭州市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为西湖产区,杭州下属的其余8个县(市、区)为钱塘产区,绍兴市及金华磐安县、东阳市,台州天台县为越州产区。本次发布的国家标准实物参考样有钱塘产区、越州产区两套,各设特级和一至五级共六个级别。

“这次的两套参考样是在两个产区选点上百处,从2016年春茶中采样,通过与外形、形状、气味、汤色多个国家标准的文字描述比对确定的。”陆德彪介绍。“龙井茶为浙江独有,在上述18个县(市、区)外出产的茶叶,即使通过制茶工艺做成龙井的形状,也是假冒的。据我所知,杭州主管部门正在制定西湖产区的参考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