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资溪处理“居民在建房被拆”相关人员,一大队长被撤职

澎湃新闻记者 宋江云
2017-01-20 18:17

1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纪检机关获悉,近日,资溪县对“1·8”媒体报道中发表不当言论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公务人员作出处理:

给予周伟明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资溪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职务,同时调离县法制办;

给予吴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资溪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并调整工作岗位;

对鹤城镇党委书记乔志平进行立案调查,暂停其鹤城镇党委书记职务,待徐晓洪在建房被拆事件调查清楚后再作处理。

因徐晓洪在建房被拆事件牵涉面广、事情复杂,抚州市委将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中力量,抓紧时间,厘清责任,待整个事件调查清楚后再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并将事件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