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刊文:准博士醉死导师饭局,警钟为谁而鸣

陈广江/光明网
2017-01-20 13:29

举行1月15日晚那场饭局的餐厅。
在1月15日晚参加完导师组织的聚餐后,26岁的江苏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史国平倒在宿舍,被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参加聚餐的师生近50人,共喝了13瓶白酒5瓶黄酒。家属称,史国平不喝白酒,而这次喝的超过半斤。一个多月前,史国平刚被确定保送该校博士生。目前校方已与家属就善后事宜初步达成一致。(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喝酒又出事了,这次是个准博士。家人失去了孝顺、上进的独苗儿子,学校失去了品学兼优的学子,社会和国家失去了未来的科技人才,代价之大、教训之痛,令人扼腕。

怪谁呢?组织饭局的导师无疑有责任,同桌喝酒的同学也有一定责任。师生之间,谁的酒量如何不是秘密,或说应该知晓,但师生都未尽到制止义务。导师是否劝过酒,说法不一,有学生称“老师说‘要喝好,要喝多’”,而导师表示没劝也不可能劝学生喝酒。不管劝没劝,在那种场合、关系和氛围下,少喝不了。

当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史国平应对自己的身体负责,预见到喝多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但“酒桌文化”如毒似虎,可轻易将人的理性吞噬殆尽。一个细节是,聚餐刚开始时,史国平用微信对女友说:“今天哪有机会吃,就是喝,坐在老板那一桌。”老板即导师。换言之,这次所谓的聚餐其实就是喝酒,大家心知肚明。

“酒桌文化”的可怕之处,不仅在于其遗毒久远、威力凶猛,更在于我们明知其害却无力抗拒,官场、商场、坊间莫不如此。近年来,官场酒风被有效遏制,但在其他领域依旧任重道远。准博士醉死导师饭局事件,就是“酒桌文化”对校园和教育进行毒害的又一证明。

光呼吁不顶用,遏制“酒桌文化”必须突出“谁的问题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这一常识原则。劝人喝酒引发悲剧的,须担责;该制止的没制止,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本次事件中,是否存在劝酒、谁在劝酒、该担何责等问题不该回避。虽然事件发生在校外、放假期间,但学校教职工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也值得追问。

然而,校方的表现令人遗憾。17日晚,校方发给媒体的通报强调了史国平死亡过程、校方救治措施和15万元人道主义抚恤金,以及猝死的诊断结论,而对“喝酒”一事只字未提,也没有明确校方有什么责任。就是说,校方把此事当成了一个意外。校方这种回避、卸责的态度是对“酒桌文化”的纵容。

春节将至,又是推杯换盏时。悲剧又发,警钟再响,不知能否唤醒那些侥幸者、沉醉者、装睡者。

(原题为《准博士醉死导师饭局,警钟为谁而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