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善工资制度,人财物向基层倾斜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实习生 曾雅青
2017-01-18 20:33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同时,完善工资待遇制度,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

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绩效考评体系

“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立身之本。”中央政法委机关负责人表示,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期待越来越高,要履行好职责使命,必须大力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政法干警专业素养、专业水平和专业履职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认为,政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就应当尊重执法、司法活动的规律,适应执法、司法工作的特点,对执法、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其核心是既要赋予政法干警与所从事的执法、司法工作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的应有权力,改变以行政化的思维和方式管理政法队伍的传统,同时还要强化他们应当负有的执法和司法责任,让他们有职有权有责任。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

激励机制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仅公安机关年均就有400多名民警牺牲,40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

“政法干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安全风险高,是和平年代牺牲付出最多的一支队伍。”中央政法委机关负责人说,《意见》针对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下降等问题,围绕激发政法队伍内生动力,明确了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导向,对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提高职业保障水平、增强干警履职安全感等提出了政策措施。

比如,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工资制度,落实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制度;落实政法干警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政法干警疗养制度,切实保障政法干警休息权;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身份保障制度和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依法严惩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执法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澎湃新闻注意到,《意见》还提出,要完善工资待遇制度,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加强政法干警医疗保障,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干警休息权。同时,还要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取消不合理考评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责清单

中央政法委机关负责人指出,政法队伍肩负责任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因此,要按照从严管理的思路,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

为监督政法干警依法履职,《意见》要求,要分系统修订完善纪律条令,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健全政法干警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综合治理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推进执法司法作风持续好转。

此外,还要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执法司法全面深度公开,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