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年两次出台惠企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负降本1200亿元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2016-12-12 15:34
来源:澎湃新闻

企业非税负担全国最低的浙江,继4月初出台惠企政策后再度发文为企业减负降本。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12日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继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提出企业减负降本30条措施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又于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再次出台20条为减轻企业负担的深化措施,两次叠加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浙江也成为目前全国唯一一个一年内两次出台企业减负降本政策的省份。

“本次出台的《若干意见》是4月已下发意见的延续和深化,目的是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浙江省经信委副主任凌云在发布会上介绍。

4月初,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税费、用工、用能、融资、用地、物流、外贸、制度性交易等八个方面成本问题,浙江曾出台30条降低企业成本新政,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亿元左右。

“新政出台后,虽然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明显下降,但负担过重、成本过高仍然是影响当前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尤其体现在用工成本、能源价格、融资成本、物流成本4个方面。”凌云表示,再次出台的20条政策将进一步从税费、用能、用地、用工、物流、融资等方面,再为企业减轻负担200亿元以上。

如本次《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了4月初政策意见中规定的“按现有费率的70%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一项,提出在全国率先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预计全年共可为浙江企业减轻负担115亿元以上;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用能成本问题,此次《若干意见》规定继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从4月出台政策提出的200亿千瓦时扩大到750亿千瓦时;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方面,《若干意见》分别从公路、内河、铁路三方面对4月出台意见做了细化。

此外,为进一步降低实体企业成本,《若干意见》新增“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一条,规定自2017年起至“十三五”期末,对有效期6年以上的发明专利,第7~9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30%;有效期9年以上的发明专利,第10~15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50%。所需资金从省级专利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