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下水超采区超1万平方公里,将重点治理鲁西北地区

澎湃新闻记者 李珣
2016-09-20 17:33
来源:澎湃新闻

9月19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正式印发的《山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简称”规划“),并重点谈及了山东省地下水超采问题现状及下一步的治理措施。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马承新在发布会上表示,地下水是山东重要的供水水源,目前,长期的开采形成了淄博-潍坊、莘县-夏津等八大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到1.04万平方公里。

马承新表示,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贯彻落实省政府批复的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将通过实施回灌补源工程等一系列措施,缩小地下水超采区和漏斗区面积。

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赵东在会上介绍称,山东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的1/6、仅为世界的1/24,居全国第26位,属北方严重缺水地区之一,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而严控地下水超采则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4个分任务中的首要任务。

马承新表示,山东地下水资源地区分布差异也很大,资源总量总体上是平原区大于山丘区,山前平原区大于黄泛平原区,岩溶山区大于一般山区。

据山东省水利厅官方网站资料显示,在山东省1.04万平方公里的超采区中,其中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面积8368.23平方公里,严重超采区面积2064.94平方公里。

在八大地下水超采区中,淄博-潍坊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最大,超采区面积4521.27 平方公里,其中严重超采区面积1512.54平方公里,涉及潍坊、东营、淄博和滨州四地市。

而即使是超采区面积最少的文登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也达到105.4 平方公里,且全部为严重超采区。

对此,马承新表示,下一步山东省将通过对超采区各市县逐级下达年度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从严控制区域地下水开采量;通过实施雨洪资源利用、非常规水利用等工程,替代和置换超采区地下水水源;通过实施回灌补源工程,增加地下水的补给量,努力做到“藏水于地”。

此外,山东省还将重点实施鲁西北地区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推动实施亚行贷款鲁中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大水源置换、修复补充等措施实施力度,逐步恢复和提升地下水位,缩小地下水超采区和漏斗区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