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辞去河南省副省长,已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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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11:35
来源:澎湃新闻

5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克辞去河南省副省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据悉,今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李克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李克简历

李克,男,1956年12月生,广西扶绥县人。壮族。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

历任广西自治区扶绥县插队知青大队干部。广西自治区扶绥县团委干事,渠旧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团县委副书记。共青团广西自治区委副科级干事,文体部(筹)负责人。共青团广西自治区南宁地委书记。广西自治区崇左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广西自治区百色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专员、书记。

1995.12 历任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百色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北海市委书记、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06 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2006.01 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6.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副书记

2016.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兼)

第十五、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八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