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四问常州毒地事件

2016-04-18 19:42
来源:澎湃新闻

又一则环境新闻引爆国人脆弱的环保神经。

来自央视的报道称,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自搬新址后,493名学生检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等症状,个别查出淋巴癌、白血病等。学校附近正在开挖的地块上曾是三家化工厂,专家称校区受到的污染与化工厂地块上污染物吻合。一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显示,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它在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浓度超标达甚至近十万倍,其他污染物超标也有数千倍。

4月18日下午,江苏省常州市政府新闻办做出公开回应,援引相关“监测数据”、“检测数据”,表明学校所在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最终的权威结论还没有出来,不过此事让人想到另一个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环保事件——“拉夫运河事件”。

拉夫运河位于纽约州,废弃后于1942年被美国一家电化学公司买下后,用于倾倒工业废弃物持续11年。1953年覆盖好后转赠给当地的教育机构。此后,市政府陆续在这块地上开发了房地产与学校。从1977年开始,这里的居民不断发生各种怪病,有孕妇流产,有儿童夭折,有婴儿畸形。这个事件引发了著名的美国环保抗争运动。

中国曾经历高速工业化、经济正中高速增长,但这并不能证明我们的孩子该面临同样的伤逝。从1953年到2016年,世界跨越了60年的科技与法律发展。从1970年代起,美国领先于世界各国,在短短十年间确定了现代环境法的框架与制度,全世界各国包括我国迅速跟进,建立了完整的环境法律与政策体系。这种悲剧出在1950年代的美国,跟出在2010年代的中国有着质的不同。前车之鉴已让制度装置有着道道防线,若道道失灵则应反复质问。

首先,该块土地何以污染至此?检测说这片地块重金属污染物普遍严重超标。其中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它在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浓度超标达94799倍和78899倍,其他如二氯苯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也有数千倍之多。如果企业一直按国家的排放标准生产与排放,土壤与地下水怎会深度超标如此严重?顽症一样的遍地违法偷排是主因。有涉事化工厂资深内部员工说,厂里职工有时候直接将有毒废水排出厂外,或将危险废物偷埋到地下的情形。多年来对企业的排污与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何在?

其次,污染未修复的土地何以如此快速用于学校建设?“十二五规划”早已明文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毒地”再开发需慎之又慎。国土资源部明确,对场地污染未完成修复的,土地出让方案不得报审,地块不得上市,即实施严格的“净地转让”。而常州外国语学校急急上马的新校区地块及旁边充斥着未修复完的化工地块,本该很慎重的学校土地转让审批,有无依法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要问环评把关。能否上马新建项目,在于环评一支笔。首先,央视的报道显示,相关环评报告时间违法,学校未批先建。其次,该环评报告未包含重要的原污染因素农药的成分。而且,报告虽然指出项目北侧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已经受到污染,存在人体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结论就只是,不抽取地下水就可?如果环评不是走过场,可以通过也可以不通过,要环评何用?

第四要问校方及地方政府在学生健康出问题后的应急处置。发生任何环境事件后,应急处置减少损失是第一要务。据闻,今年3月常州环保局进行相关调查显示,一切都是正常合格的。直到央视介入,事件方才为国人所知。环境事件不该掩盖,损失最小化永远是唯一正确之选。

中国的《土壤保护法》近乎十年磨一剑但一直未得以颁布。土壤污染比大气污染、水污染更严重,更有长期危害性。美国针对土壤污染与修复的《超级基金法》对土壤污染的所有可能责任方,包括所有人、运输人、承租人等实行终身追责,就是因为土壤污染问题相当严重。我们期待这样的法律早日出台,让污染制造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