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草企业捐款还不够?专家称慈善法应禁一切烟草慈善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 周辰
2015-11-05 22:03
来源:澎湃新闻

正在公示阶段的中国首部《慈善法(草案)》首提限制烟草企业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的规定。对此,控烟专家表示,该提法值得赞扬,但仍然存在可能被用于烟草宣传的漏洞。

草案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等法律法规禁止宣传的事项。”在11月5日北京举办的“呼吁《慈善法(草案)》全面禁止烟草赞助”信息交流会上,与会部分专家认为仅禁止慈善捐赠并不足够,“慈善活动包括很多种,比如义诊、募捐等,都是目前该条款禁止不了的。”律师李恩泽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

控烟公益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在会上建议,将该条款改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和利益相关方,禁止一切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促进烟草使用的行为。”

吴宜群介绍,烟草企业参与慈善活动一直备受争议,他们机构曾多次发函向接受烟草捐赠的慈善机构提出质疑,而慈善机构通常以“我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禁止接受烟草企业的爱心捐助”作为回应,让他们颇感无奈。

吴宜群举例称,2010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金叶基金”,同时捐款1000万元,用于支持“母亲水窖”以及“母亲健康快车”两个公益项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对此回应称,“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做公益事业更注重实施效果。”

而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的主管单位北京青基会也曾回函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就与“中南海爱心基金”合作公益助学的活动回应称:“一些人士对烟草企业开展的公益活动有意见,可以理解。但作为一个旨在帮助青少年上学的公益资金募集机构,青基会在国内现有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不会拒绝任何可以帮助贫困青少年完成学业的爱心举动。”

“过去我们国家一旦遇到大型灾难,比如地震或火灾,政府都往往愿意去找烟草公司赞助。”首都医科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系教授崔晓波在交流会上提出,中国的慈善机构之所以更容易接受烟草企业的捐款,原因并不只是烟草企业钱多那么简单。“在美国,平均每人年捐款的次数达到7次,而中国每人每年捐款的次数是0.01次,在这样巨大差异的情况下,烟草公司愿意支持慈善,慈善机构会怎么办?”

对此,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控烟主管潘洁兰表示,如何给慈善组织持续的资金支持和是否允许烟草企业进行赞助活动是两个问题,不应该合起来考虑,“我可以介绍一个自己故乡澳大利亚的案例。在澳大利亚某个州,政府通过提高烟草和酒精的税收得到的钱建立了一个慈善基金,用来赞助青少年的体育活动,这样在活动中就不会出现烟草和酒的身影,同时也能继续做慈善活动。”

“世界卫生组织对烟草营销的态度很明确,即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烟草赞助是烟草企业有意使用的伎俩,目的是提高品牌接受度。研究证据表明,如不戒烟,三分之一的中国青年男性将最终死于烟草危害,我们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烟草营销行为。”潘洁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