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人士申请环评文件公开,邯郸环保局:不知复印费谁来出

澎湃新闻记者 许梦娜
2015-02-04 13:46
来源:澎湃新闻

        环保人士孙洪彬向邯郸市环保局提出环评文件公开申请,环保局同意,但在提供环评复印件时却哽住了喉,复印几百页环评文件,钱谁来出?

        2月3日,孙洪彬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于2014年12月25日向邯郸市环保局提出公开彭楠焦化厂环评文件的申请,其中经历了“一波三折”,3日,环保局答复称文件可以公开,但不知复印费谁来出,还需领导批示。而此前他申请信息公开,费用均由提供文件的部门承担。

        邯郸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中心工作人员李小英(音)向澎湃新闻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复印费、邮寄费等因申请公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申请人出,但初次面对这样的情况,该局还在等领导定夺。此外,新环保法实施一月有余,该局已经收到了两次信息公开申请,而2014年全年,该局仅收到4次。面对新形势,环保局非常重视,设专人负责,但准备方面还是不足。

        尽管承认申请公开的行为是对环保工作的一种监督,但和李小英一样,部分环保系统工作人员都面临着一个疑问:不知道公众申请这些文件所为何事。

        河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高松(化名)向澎湃新闻透露,目前虽然河北省环保厅已经对环境信息公开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态度,但在基层环保局,工作人员认识不够、准备不足、缺乏系统培训的情况仍然存在,还需完善。

环评文件复印由谁出钱

        “这情况我们有些手忙脚乱,全省也是这个样子”。李小英称。

        据她介绍,目前邯郸环保局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而所有的信息公开申请都由局长亲批并分配到相关业务科室,最后反馈到信息公开中心,由专人将意见转达给申请人。

        孙洪彬遇到的情况有些特殊。李小英介绍,因彭楠焦化厂于2004年建厂,环评文件并未上网,而是以纸质形式保存,孙洪彬所需要的文件需要到现场查看。

        1月27日,孙洪彬来到了邯郸市环保局,这被李小英形容“来得有些突然”,并未提前告知。据李小英回忆,当时环保局局长、法律顾问等一起与孙洪彬见面,解释称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在将环评交给环保局公开之前,要做出一个环评不包含商业机密的承诺,当时该承诺还未做出,所以并未提供环评材料,并非故意为难。

        “我们以前遇到申请公开的情况确实很少,所以现在可以说有些焦头烂额”,李小英告诉澎湃新闻。3日早晨,李小英再次联系孙洪彬称,环评文件可以公开了,但对方提到需要邮寄环评复印件时,环保局却哽住了喉。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李小英解释,按照规定,复印费应该由孙洪彬本人来出,但该局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还在向领导请示,“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可能也会先印出来”。

        高松称,按照相关条例,主动申请公开的内容,产生的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如是依申请公开,则由申请人承担,如申请人在经济上有困难,可申请减免费用。

“对申请人身份‘犯嘀咕’是认识不足”

        李小英坦言,自从新环保法实施之后,公众对环保参与热情高涨,对他们的工作形成了压力,“也不是觉得不能公开,就是对申请人的身份有些犯嘀咕,我们一开始拿不准。”

        2014年11月28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这是全国首个地方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规。该条例第一句话即开宗明义地宣示“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尽管承认申请公开的行为是对环保工作的一种监督,但和李小英一样,部分环保系统工作人员都面临着一个疑问:不知道公众申请这些文件所为何事。

        李小英称,“申请人身份不好界定,我们就担心是不是不法分子,有一些顾虑,如果是普通公民,确实应该尊重他们的知情权。”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4年9月起,民间环保组织法树信息咨询中心向河北省内的43个县级环保局分别发送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书送出去后,得到的回复却“千奇百怪”:有的发短信称“联系不上”;有的电话打来质问“申请信息公开有什么目的?”还有的得知因不公开信息被起诉后打电话与环保组织争执,甚至有环保局质问申请公开者是否敌对势力。

        高松认为,这些情况的出现体现了基层环保局对信息公开的熟悉度不够,缺乏系统培训,准备不足,对于一些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环保局应该提前梳理,有公众申请就及时拿出来,既然是主动公开的范畴,那就没必要顾虑申请人所为何事。

        据新华社报道,1月19日,武邑县环保局因未按法律规定向申请人公开环境信息被告上法庭。这也是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后河北省首例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诉讼案件。

        高松告诉澎湃新闻,经和武邑县环保局沟通之后,对方解释未公开环境信息的原因是该局网站建不起来,不知道该用何种形式公开,“他们以为的信息公开只是在自己的网站上,而实际上,在县政府网站、贴出公告、通过媒体都是公开形式,很多基层环保局不知道公开的方式方法,对公开的要求掌握不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曾向澎湃新闻透露,尽管新法实施一月,地方法院和行政机构都没有做好准备,信息公开和公益诉讼各方面反应也都不好。

        对此,高松透露,下一步河北省环保厅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系统培训,让各级环保部门对此有深入认识,他坦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还在磨合期,也呼吁参与监督的公众对信息公开多一些了解,环保局会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