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出任海南代省长,叮嘱“打着我旗号办事的都应拒绝”

新华网、南海网、中新社
2015-01-04 18:07
来源:澎湃新闻

刘赐贵

        “我的妻子、儿子都是公务员。我哥哥、姐姐早就退休了,他们的子女也都没有经商办企业。请大家心中有数、共同监督,任何打着我的旗号办事的都应该拒绝。”

        1月4日上午,刘赐贵出席省政府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这是其履新发言,即“亮家底”求监督。

        新华网消息,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月4日决定,接受蒋定之辞去海南省省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赐贵为海南省副省长、代省长。

        在对春节前的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前,刘赐贵首先对自己“约法六章”。

        刘赐贵表示,能来海南工作很荣幸,深感责任重大。他首先亮出对自己的六个方面的要求:一定要坚持正确方向、坚定信念;坚持虚心学习、凝聚智慧;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真抓实干;坚持廉洁自律、勤政廉政。

        刘赐贵特别强调,在廉洁自律问题上,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把好。他叮嘱各部门负责人,“任何打着我的旗号办事的,都应该拒绝”。

        从国家海洋局局长卸任的刘赐贵,对中央提出的“海洋强国”战略有深刻理解,并曾全面谋划从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推动海洋强国建设。

        刘赐贵表示,海南可依托海洋第一大省优势,在海洋油气开发、海上旅游、海洋渔业、三沙建设等方面争取更多支持。海南全省都要树立海洋意识、沿海意识。

        曾在厦门经济特区担任过市长的刘赐贵,对经济特区运作颇有心得,深知政策优势之于特区发展的重要性。他表示,海南作为全国面积最大的经济特区、唯一的省级特区,要擦亮招牌,要树立特区自信。

        刘赐贵提出,当前海南要推动研究9项政策,其中包括探索发展自由贸易园区的可行性、推进金融业开放、发展特色文化娱乐产业、支持发展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发展总体经济和楼宇经济、完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等内容。

        据刘赐贵介绍,2014年12月29日下午,中央领导与其谈话。次日上午,其到海南,并于当天下午参加海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

        2014年12月31日上午,刘赐贵参加海南省政府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下午参加海南省委常委会。当天晚上到2015年1月3日,刘赐贵到市县参加有关活动,当天上午看望了海南省部分老领导、老同志。

        “这几天晚上基本上是在火车上度过,或者开小会研究有关工作。”刘赐贵说,“一个地方的发展是不能折腾的,一个地方的事业需要一任接着一任干。我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工作思路的连续性、稳定性。”

刘赐贵简历

        男,汉族,1955年9月18日生,福建泉州人(泉港出生),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3.02—1976.10 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外石大队插队知青,大队团支部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6.10—1977.10 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团委干事、团委书记;

        1977.10—1979.09 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9.09—1983.07 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其间:1981.09—1983.07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第一期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大专毕业);

        1983.07—1983.10 中共福建省邵武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1983.10—1986.02 中共福建省邵武市委副书记;

        1986.02—1988.10 中共福建省光泽县委副书记;

        1988.10—1993.03 中共福建省光泽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1993.03—1995.06 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共青团福建省委机关党委书记;

        1995.06—1997.03 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青年联合会主席、省政协常委(其间:1994.09—1996.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毕业);

        1997.03—1998.08 中共福建省莆田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兼福建省预备役炮兵师第三团第一政委、党委书记(其间:1996.09—1998.07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市场经济课程班结业);

        1998.08—1999.12 中共福建省莆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兼福建省预备役炮兵师第三团第一政委、党委书记;

        1999.12—2000.03 中共福建省莆田市委副书记兼福建省预备役炮兵师第三团第一政委、党委书记;

        2000.03—2002.05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0.09—2002.07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海洋科学专业课程班结业,2001.09—2002.01参加中央党校第三十七期地厅级进修班学习);

        2002.05—2002.12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02.12—2005.06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2005.05起主持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工作),福建省龙岩市武装动员委员会主任(2003.03—2005.01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2003级导师制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2005.06—2005.07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05.07—2006.11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书记、龙岩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6.11—2007.01 中共福建省委委员、龙岩市委书记、龙岩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01—2007.02 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厦门市委副书记;

        2007.02—2007.04 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厦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07.04—2011.02 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厦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1.02—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3—2014.12 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中国海警局政委。

        2014年12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