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421寝室:第三个室友的一条短信拨开迷雾

澎湃新闻记者 邬佳文 李燕
2014-12-08 12:06
来源:澎湃新闻

2014年12月8日上午10时,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 澎湃新闻记者 刘行喆 图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在寝室喝下含有剧毒物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16天后死亡。虽然林森浩一直在法庭上解释,只是想开一个愚人节玩笑,如今,他是否会被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将有定论。

        促使林森浩尽早被警方发现的,是他的另一名室友葛平(化名)。在黄洋中毒后,他用短信提示黄洋师兄,黄洋可能饮用了二甲基亚硝胺。

        林森浩、黄洋、葛平,案发时均为复旦大学医学院的在读研究生,同住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区20号楼421室。

初识

        2010年,葛平搬进421室时,与林森浩的关系比较融洽,甚至能把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案作为两人之间调笑的事例。葛平曾一脸严肃却完全带着开玩笑的口吻对林森浩说:“你可别(学着)害我啊。” 林森浩对于这个笑话有何反应?葛平完全记不清。

        2011年8月,黄洋作为421室的新成员出现在葛平与林森浩的面前。在葛平的回忆里,黄洋进入421室后,三人间的关系无限趋向于“能聊天”。

        黄洋是独子,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荣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2000年左右,父母双双下岗。其后,黄洋父亲黄国强在儿子的母校荣县中学当寝室管理员,黄洋母亲杨国华退休在家,家庭月收入仅2000元左右。

        而林森浩的家境相对较好。不过,他本人并非从一开始就热爱医学,学医完全是出于父亲林尊耀的希望。

        同学们对黄洋的评价大多是“待人友善,比较大方”,对林森浩的印象则是“勤俭,内向,顾家”。但有同学说,黄洋并不认可林森浩的“勤俭”,时常出言相讥。

        2013年2月,三人对寝室饮用水如何购买的决定或许是整个寝室关系愈加平淡的开始。林森浩认为自己在寝室中喝水的次数不多,决定不再参与轮流购水,黄洋和葛平合买饮用水。不过葛平称,“林森浩也偷着喝水。”

关系

        葛平对于林森浩的记忆更多一些,“我组织朋友出去玩,有时也会叫林森浩,不过后来的次数就很少。”

        黄洋似乎是寝室里相对更具“宅”属性的人。葛平说,黄洋喜欢看电视剧,随身的存储设备里有许多剧集,“以前邀他出去玩桌游,他玩得也不太好,后来就很少一起玩。”

        对面的413寝室里,医学院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研究生赵明(化名)与林森浩关系极好,与黄洋也相处融洽。赵明回忆:“有一次黄洋笑着问我是否毕业旅行一起到东南亚去,然后他又笑嘻嘻地对林森浩说‘你肯定不去的吧?’林森浩低着头轻轻回答,‘我肯定不去的’后,我觉得林不太高兴。”

动机

        林森浩称,2013年3月31日,他听闻黄洋打算于愚人节前夕整人,自己就准备“先发制人”。

        在一审法庭上,林森浩对自己的投毒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辩解这一切本是“愚人节的玩笑”。

        但一审公诉人和黄洋的家属并不这样认为,因为在黄洋从喝水到死亡的16天里,林森浩始终没有说出剧毒物和投毒事实。他们认为,如果一开始只是玩笑,后来黄洋病势沉重就应当尽力弥补,但林森浩没有,这正说明他杀意已决。

        林森浩则以“懦弱害怕”回应了这一质疑。他说,他怕,他一直希望黄洋的一切病症都只是一个病程,过两天就会好了。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林森浩死刑。林森浩接受了这一判决,但其父林尊耀当天即聘请律师上诉,并写了一封信请律师代交林森浩,劝其以全家为念提起上诉。最终,林森浩在委托授权书上签字决定聘请律师提起上诉。

        据媒体报道,12月4日,林森浩的代理律师斯伟江和唐志坚再次会见林森浩。唐志坚称,林森浩的身体精神状态比较正常。在看守所的一年多里,他养成了看书的习惯,最近看的一本书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

终局

        一审宣判后,葛平在接受采访时展现出一种如释重负的神情。当时已经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的他感慨道,“如果(2013年)4月1日上午我先于黄洋回到寝室,可能喝水的就是我。”

        投毒案发生后,警方曾一度迷茫,是葛平给黄洋师兄发去短信,提示周围有人使用能导致肝损伤的药物,才让警方尽早拨开迷雾。

        葛平说不知怎么就想到要发短信,好像突然想起林森浩说过类似实验。

        如果没有投毒案的发生,葛平认为与过去的同学可能还会有联系,“现在出这个事情,联系就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