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钱钧"老鼠仓"被判缓刑1年半

澎湃新闻记者 严晓蝶
2014-10-22 10:13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原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钱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款160万元。

        原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钱钧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于10月22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市一中院)宣判。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上海市一中院判决钱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罪名成立,钱钧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款160万元。

        此前,钱钧案一审于9月18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钱钧被控涉嫌非法交易金额1.22亿余元,非法获利140.1692万元。而最初,钱钧启动资金仅为一两百万元。

        根据检方在庭审中提供的信息,2009年2月18日起,钱钧利用表兄弟戴元东(音)的账户,通过公司配发的笔记本电脑、前后两部手机,先于、同期或晚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对包括航天电器在内的135只股票进行买卖操作,交易金额1.22亿余元,非法获利140.1692万元。 在此期间,钱钧之妻马佳(音)曾参与下单。钱钧曾从戴元东的账户转出50万元,用于日常开销及家庭房贷还款。  

        公诉方表示,钱钧有自首情节。钱钧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护律师对量刑提出了从轻发落申请,希望能判处缓刑。其理由是,钱钧夫妇现在双双失业,2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于2013年11月刚出生,目前还在哺乳期。公诉人当场驳斥从轻发落请求,称应不予采纳。    

        所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与传统“老鼠仓”(指个人资金买入股票后,借机构资金拉抬股价后高位卖出)特征并不相同,但目前市场习惯将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也称为“老鼠仓”。     

        就在钱钧案宣判前一天,前汇添富基金基金经理苏竞"老鼠仓"案也在上海市一中院宣判,其因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365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