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把权力关进预算的笼子

2014-10-09 19:29
来源:澎湃新闻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受8月底通过的《预算法(修正案)》推动,《决定》对预算制度改革做了更明确和细化的新安排。如此速度落实《预算法(修正案)》,值得欢迎。

        政府本无钱,税收和预算是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政府的每一分钱,都取之于民,都应该用在公共服务上。用钱的地方很多,如何区别轻重缓急?不能由政府一家说了算,应该由人大代表出面审查,甚至公开辩论。用钱的地方定下来了,怎样才能保证不被挪用、浪费、贪污?必须加强媒体和公众监督。这些问题在逻辑上是连贯的,在实践上是不可分割的。所以,现代国家当中,政府收入和支出都由代议机构授权,并经严格审查、管理和监督。中国也不例外。

        《预算法》是1994年通过的,2004年启动修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2014年8月31日,修正案才获得通过。此中两个10年是非同寻常的。第一个10年里,通过实施“分税制”,中央和地方政府重新确定了税收分配的方式和比例。这对中国的经济模式和行政体制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第二个10年里,政府财政收入突飞猛进,连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年均增速超过GDP增速。加上大量预算外收入,政府收入在社会财富大盘子里的占比越来越高。

        《预算法》跟不上这种变化,暴露出许多问题。有三个问题特别严重:预算编制粗放,预算审查不严,预算执行缺乏监督。

        对第一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新《预算法》的解决思路比较明确:政府的所有收入都要纳入预算;编制预算时应尽可能细化;不能随意超支;修改预算要经过严格的程序;预算和决算都要公开,以利公众监督,等等。

        达到这些目标并不容易。在预算公开的程度、预算审查的强度和预算执行及监管的方式等方面,各方意见分歧。修法过程中,政府与人大、财政部与央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法务官员与学者,以各种方式,反复博弈,故而费时良久。

        预算编制得越细,每一笔收入和每一笔支出都有交代,便于各级人大代表审查本级政府的预算。但要真正做到严格审查,前提是人大代表读得懂预算,有足够的时间评估其合理性,能公开发表不同意见。这个问题《预算法》解决不了,需要人大制度作相应的调整,比如设立专职人大代表,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参政议政,允许他们聘用顾问,以提高审读的专业性。政府还应接受人大代表的现场质询。

        国家主席习近平讲,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什么样的笼子能够约束权力,使其不滥用、不谋私、不偏倚?有效的预算管理即是其一。就此而言,媒体和公众应该打起十倍精神,关注新《预算法》的实施,关注上述国务院决定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