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委规范打车软件:禁止加价功能,搞奖励活动要先上报

澎湃新闻记者 李萌
2014-09-17 21:16
来源:澎湃新闻

2014年9月5日,上海市交通委要求第三方打车软件运营商不得向驾驶员提供具有加价功能的预约软件。 杨一 澎湃资料

        上海第三方打车软件的加价功能将被取消。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获悉,9月5日,上海市交通委下发《关于规范出租汽车手机软件召车等网络预约服务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第三方打车软件运营商不得向驾驶员提供具有加价功能的预约软件;已经有此功能的,必须在9月19日前完成软件重新设置,取消加价功能。

实行市场奖励:需上交书面计划        

        上海出租车预约中的加价和议价被严令禁止。

        “第三方运营商不得向驾驶员提供具有加价功能的预约软件,并应在2014年9月19日前完成软件重新设置,取消加价功能。”除以上表述外,《通知》还提及,驾驶员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乘客运费,不得向乘客收取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任何费用。

        根据《通知》,各出租汽车企业以及第三方运营商,实行市场奖励的,应当于奖励实施前10日将具体计划书面告知上海市运输管理处,并提前5日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奖励计划实施的标准和时限。

        按照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第三方运营商应向上海市运输管理处提供已注册的驾驶员和车辆相关信息,运输管理处应在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告知第三方运营商核实结果,并同步将信息核对结果告知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

        根据《通知》,对于经认定不具备客运资质的个人和车辆,第三方运营商应立即停止向其发送预约信息。新增注册驾驶员和车辆,第三方运营行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上海市运输管理处。

        上海市交通委要求,第三方运营商完善软件功能,对载客状态的车辆不再发送预约信息。驾驶员在载客状态时应关闭手机软件。在驾驶员通过第三方运营商成功承接预约业务后,第三方运营商应向出租汽车企业调度中心实时提供相关信息,由调度中心将该车辆的顶灯调整为“电调”状态。

        各出租汽车企业还被要求加强对出租汽车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针对驾驶员使用手机叫车软件的行为明确规范要求,强调行车过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机。不得在车辆外部及车厢内擅自加装、悬挂或者放置影响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的设施设备。也不得违规私自张贴手机叫车软件等各类广告。

        此外,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营业站的,驾驶员应当服从调度指挥,按顺序排队候客,不得通过手机软件等方式在排队候客区及相关区域内违规私自揽客。

违反规定:罚款3至10万元        

        根据《通知》,各出租汽车企业以及第三方运营商,应建立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注册驾驶员管理制度和投诉管理制度,妥善解决因手机软件叫车而引发的相关服务纠纷。

        出租汽车企业调度中心应积极配合第三方运营商,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同时,第三方运营商应主动与其进行技术对接,并提供相关信息,逐步实现各类出租汽车预约需求信息通过统一车载智能终端显示。

        据《通知》规定,第三方运营商未遵守客运出租汽车调度服务规范、未提供相关驾驶员和车辆信息或者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或者车辆供召车信息服务的,由上海市或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这份《通知》于9月5日正式下发。

        《通知》明确指出,提供出租汽车预约服务的各类企业,包括不具备客运服务营运资质,仅利用互联网、软件工具提供预约服务的企业(简称第三方运营商),应当遵守客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客运服务市场秩序。

        上海市交通委称,《通知》的制定是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上海出租汽车手机软件召车等网络预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