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领导干部婚丧喜庆“限宴令”:最严规定不能超5桌

澎湃新闻记者 龙毅
2014-09-17 10:27
来源:澎湃新闻

2014年7月,昆明一村领导因父亲过世,在不同的地方大办丧宴大约300余桌。图为院子里坐满了宴请的客人。  CFP 图

        日前,四川省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不良风气,违规者将受到处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其中丧葬事宜可先口头报告,事后10天内补办报告手续。未能按照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将按照有关规定上交组织处理。

        2012年底,旨在整饬政风的八项规定出台,实施以来不少干部因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处理,社会上俗称“限宴令”。

        与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等明显违规行为不同,带有民俗人情的婚丧喜庆往往成为干部脱离群众、违规收礼的入口。过去一年半的时间内,中央纪委通报的典型违纪案件中,其“案发率”和受处分人数仅次于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使用公车类别,长期稳居于前三位。

        8月22日,黑龙江通报哈尔滨市依兰县住建局原副局长、供水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李刚违规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被免职。该宴请中,李刚只订5桌“升学宴”即被群众举报,并被纪委约谈责令取消酒席并做书面检查。

        据中纪委通报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仅2014年2月—7月,被曝出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问题数逐月递增,每月平均增加30例,今年7月查处问题案例已增至277例,共307人受到处分。

        对于“限宴”的规定,各省市也在相继出台法规。

        目前,全国31省份中不少已经出台此类《暂行规定》。

        出台规定较早的海南、辽宁省和西藏自治区,在中央八项规定之前就已制定过《规定》,中央八项规定之后,三省又重申了该规定及纪律,其中西藏重申领导干部操办有关事宜,邀请参加人员仅限于相关人的亲友,人数要控制在50人以内。

        中央八项规定之后,涉及婚丧喜庆的规定进入密集制定出台期。省份制定规定层面中,2013年9月17日湖南出台《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2013年12月30日云南出台规定,2014年4月4日广东出台规定,2014年8月重庆出台规定,2014年9月四川又出新规。此外,省级以下众多地方相继出台了《规定》,如新疆阿尔泰地区就已制定了相关的《规定》。

        在出台的规定中,大部分都要求在办理婚礼等喜庆事宜前5~10个工作日和丧葬事宜后10~15个工作日内报批。并规定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违规者将受到处分。

        从已出台的规定看,明确了婚丧事宜可以有限度办,但诸如“升学宴”、“答谢宴”、“周岁酒”之类的宴席,都在违规之列,领导干部即使请亲戚外的人1桌也是违规。

        黑龙江通报的李刚违规举办“升学宴”中,李刚曾被举报要办5桌宴席,纪委随即约谈李刚,责令其取消预定的酒席并做出书面检查。然而几天后,李刚还是办了酒席,但减少为4桌。正是这看起来并不多的4桌的“升学宴”,让李刚被免职处理。

        而对于婚礼及丧事,有的省份详细规定了违规宴请的具体桌数,有的则没有规定具体桌数。如西藏重申规定,办宴人数要控制在50人以内;湖南规定的第一条就详细规定了具体标准,婚宴不得超过200人(20桌),双方同城合办的,不得超过300人(30桌)。

        出台的规定中,云南、海南、重庆、广东、四川等没有明确具体的限制桌数。不过,海南当地媒体曾报道,海南省实际实施中基本上存在三个“档次”:5桌、10桌和15桌,有的市县执行最严格的50人(5桌)规定。而云南省对于《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解答,其他一些省作出过如20桌、200人左右等明确的规模限制,云南的《暂行规定》之所以没有对宴请规模作出明确限定,主要是从该省实际出发,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人文风俗环境不同,不宜对宴请规模作出硬性规定。

        最新出台的四川省《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并不是第一个“限宴令”规定,也不会成为最后一个。据广西自治区官网内显示,广西正在制定《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其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料不久还将有省份相继推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