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假日旅游议事制度升格: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统筹协调
中国政府网15日消息,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相关文件同时决定,撤销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其职能并入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副总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联席会议主要职能包括: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旅游工作。对全国旅游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提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相关文件同时决定,撤销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其职能并入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澎湃新闻了解到,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担任召集人。
联席会议由国家旅游局、中宣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等28个部门组成,国家旅游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附件中列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王世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等5人担任副召集人。
被撤销的协调会议与新联席会议多有不同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被撤销的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是根据国办发[2000]46号文件要求建立,是一个负责全国假日旅游工作的协调机构,已有14年时间,由国家旅游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安部等18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国务院一位副秘书长担任“协调会议 ”召集人。
新批复成立的联席会议,组成部门由原来的协调会议18个部门调整成28个部门。协调会议召集人由国务院一位副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则由国务院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
在职能上,新批复成立的联席会议职能是,统筹协调全国旅游工作。对全国旅游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提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被撤销的协调会议职能则是,组织各成员单位促进全国假日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定期发布旅游信息,疏导客流,协调处理黄金周期间的重大交通、安全等事项;协调各省份及重点旅游城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时互通重要信息,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问题,并在每个黄金周之后向国务院写出情况报告;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关于假日旅游方面的其他工作。
新的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更广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与此前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不同,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包括部门更多,工作职能更广,“前者主要是针对五一、十一、春节等法定假日期间的旅游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后者则肩负着全国旅游工作的改革、发展相关的各项重大事务的指导、部署与协调。”
“很明显,现在的国务院联席会议较之前的全国假日联席会议包括的单位更多,召集人的级别更高。”戴斌说,国务院批复成立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其实是对《旅游法》有关旅游发展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
有关旅游专家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此前国家旅游主管部门希望能成立一个全国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这个机构来指导和协调全国旅游改革和发展等工作。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已经明确不再成立新的机构,原有的各类‘工作领导小组’都在清理之列。”戴斌解释,因此国务院并未成立专门的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而且规定“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这也是国务院对旅游发展改革工作的一项创新,希望能促进全国旅游工作的发展。”
附: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附件
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职能】
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旅游工作。对全国旅游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提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旅游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气象局、铁路局、民航局、文物局、中医药局、扶贫办共28个部门组成,旅游局为牵头单位。
国务院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旅游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和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成员名单】
召集人:
汪 洋 国务院副总理
副召集人:
毕井泉 国务院副秘书长
邵琪伟 国家旅游局局长
王世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朱之鑫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胡静林 财政部副部长
成 员:
刘建超 外交部部长助理
鲁 昕 教育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王世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李干杰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陈大卫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杨绍品 农业部党组成员
房爱卿 商务部副部长
杨志今 文化部副部长
徐 科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甘 霖 工商总局副局长
陈 钢 质检总局副局长
聂辰席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