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民间货款迟未付 人民法官解民忧

2021-04-21 16:33
贵州

基本案情:2019年至2020年期间,普安县楼下镇某某土杂店共为贵州某某矿业有限公司旗下四个煤矿供应菜、米、油、盐等生活必需品,价值近27万元,双方均以记账方式进行交易,未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遂向普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审理经过及结果:该四案在立案受理后,因原、被告双方未进行结算,考虑到标的物均系生活必需品,遂要求原、被告双方对标的额进行核算。经核算,被告对原告的起诉金额均无异议。另根据矿方现未实际生产等具体情况,原告表示愿意给被告足够的履行期限,并达成一致履行意见。遂该四案均成功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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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杨 璞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民间货款迟未付 人民法官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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