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沂源法院东里法庭一级法官丁秀春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2021-04-20 17:27
山东

近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

《关于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

沂源法院东里法庭

一级法官 丁秀春

被评为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下面跟随小编的步伐一起来看一下丁法官的事迹吧~

丁秀春,沂源县人民法院东里人民法庭一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办案要求,所审结的民商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缠诉缠访。先后被评为沂源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2012年3月,获得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21年,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一、扎根基层化纠纷,无怨无悔解民忧。

丁秀春法官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22年,先后在西里法庭、鲁村法庭、东里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2013年1月到东里法庭工作,八年来,他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是解决百姓生计的大事对待,每接到案件,他都仔细审阅卷宗查明事实后,再与当事人辩法析理。同时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的审理和讨论研究,注重积累经验,使得审判实务水平及处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七年来所承办的案件结案数每年均居全院前列,连续五年无发改案件,保持了较高的服判息诉率,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二、耐心细致抓主业,服务群众不止步。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到及时办案、办好案,争取实现司法和谐,力促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统一。“耐心、细心、责任”已成为他的习惯,每接到一个案件,他总能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法律依据,细算“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引导当事人胜诉预期,促使当事人从心底接受裁判结果。正是这样的工作方法态度,才换来了案件质量效果新突破:2018年审结269件案件,结案率96.42%;2019年审结213件,结案率94.67%;2020年审结速裁案件608件,结案率96.67%,平均审理期限为12天(含旧存案件12件,速裁案件实际结案周期为6.73天),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40余件,无改判及发回重审案件。2013年至2017年连续五年无改判及发回重审案件,近八年来仅被上级发改2件,保持了较高的审判质效。

三、司法服务零距离,法律温情化争端。

每一起受理案件,丁秀春法官都认真细致地了解案件缘由,多方考虑当事人面临的实际问题,本着“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深入群众家中开展矛盾调解、现场开庭,为辖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做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的温情。近年来虽然办案量逐年增加,但是在“廉”的问题上丁秀春法官一刻也不放松,始终牢固树立“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工作以来无投诉信访,保持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原标题:《点赞!沂源法院东里法庭一级法官丁秀春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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