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警”联动 送法下乡 解群众难题

2021-04-17 10:40
海南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东方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主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16日上午,考虑到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人胡某兰为孤寡老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东方市法院联合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同将司法确认裁定书送至乐妹村胡某兰家中,使得赔偿款到位得到司法保障,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据悉,2021年1月7日凌晨,邓某某驾驶货车行至乡村道路路段时,适遇文某财(胡某兰的儿子)倒卧在路面,因邓某某驾车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致使车辆碾压至文某财身体,造成文某财当场死亡。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使得胡某兰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年逾70的胡某兰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一时间,她失去了生活的来源,对于她来讲,天“塌”下来了。4月13日,因其与肇事方邓某某就事故的赔偿数额及支付发生纠纷,双方来到了交警大队,东方市法院值班法官通过驻点巡回办案得知胡某兰的情况后,本着“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的工作理念,第一时间启动联动机制,与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同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值班法官对协议内容进行了司法确认,邓某某当场向胡某兰支付了交通事故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一切后续费用共计52万元,该起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政法各机关单位依托东方市多元化解纠纷平台,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为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东方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前移,充分利用办公地点设在交警部门的便利性,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动,通力协作、分工配合,搭建了便捷高效、方便人民群众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平台,使得调解与审判能够有效衔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大力推动了诉讼服务提速增效,提升了群众对于交通安全和矛盾纠纷化解的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文|洪业坤

图 编辑|黄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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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法警”联动 送法下乡 解群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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