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以我为戒,远离毒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021-04-17 08:34
宁夏

学会感恩 懂得珍惜

“从一名吸毒者到一名社区戒毒人员,再到一名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是党和政府及禁毒工作者无微不至帮助的结果,一次次的家访、一次次的心理疏导……使原本残疾的我有了健康向上的动力,我一定要告诉孩子们,让他们好好学习,以我为戒,远离毒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吕某

4月15日,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来了一位身体残疾的男子。他静静地躺在电动三轮车里,车旁站着他的妻子。

他叫吕某,这一次,他是专门来找红寺堡区禁毒办专职副主任田旭,向禁毒专干表示感谢的。尽管行动不便,但在他看来,唯有这样,才最能表达谢意。

原来,吕某是一名涉毒人员,1999年从同心县搬迁到红寺堡,刚刚落户时,家里种着十几亩地,加上自己在工地包工,在村里算得上富裕人家。2004年,吕某受朋友诱骗吸食毒品海洛因,染上毒瘾,散尽了全部钱财。不幸的是,3年前吕某因车祸导致右半身瘫痪,更是给家庭生活雪上加霜。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红寺堡区禁毒办结合禁毒工作,共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36件,围绕“双四色网格化”管理出台帮扶政策5项,针对像吕某这样的残疾涉毒人员,提供全程上门服务。

吕某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来,禁毒专干吴彦祥为他制定了详细的帮扶措施,积极对接民政、扶贫、就业等禁毒成员单位,靶向落实心理疏导、家庭关爱、就业帮扶、社会救助等全流程服务管理措施,成功帮助吕某戒断毒瘾。

了解到吕某家庭生活困难,吴彦祥跑前跑后为吕某全家申请了低保,并纳入建档立卡户和临时救助等。听说国家对残疾人有补助政策,吴彦祥又带着吕某进行伤残鉴定,被认定为一级残疾,并获得了国家相应补助。

4月15日,吕某专程让妻子带她来到红寺堡区禁毒办向帮助他们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表示感谢。“这些工作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再说你行动不便,每次出门乘坐电动三轮车也不安全。只要你把日子过好,我们付出都是值得的。”田旭拉着吕某的手,一席话说得吕某眼泪直打转。(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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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公安分局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教育整顿】“以我为戒,远离毒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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