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每周一星】坚守初心使命,提升能力素质--记石门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冉成文

2021-04-16 16:48
湖南

人物简介

冉成文,男,1980年1月5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2004年10月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录入到石门县子良乡人民政府工作。2006年1月调入石门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石门人民法院维新法庭书记员、政工室副主任、维新法庭庭长,蒙泉法庭庭长、民二庭副庭长,2020年上半年被任命为民一庭庭长。该同志在法院工作的十五年间,无论是从事机关管理工作,还是从事审判业务工作,都能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在审判业务工作中,模范地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近几年因工作突出,年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2017年因个人办案数居全院之首,被评为“办案能手”,2018年被本院评为“优秀党员”,并荣立三等功被县政府嘉奖,2019年被评为院“优秀员额法官”。

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修养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冉成文仍然持之以恒地对新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进行自学,不断充实自己的能量。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及本院组织的各类法律理论知识培训,强化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在从事审判工作中,能不断地探索新的学习方法,潜心钻研各类新型案例,加强疑难案件研讨,遇到疑难复杂问题时,能够虚心地向其他领导和同事请教,并诚恳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审判实践技能都得到了有效提升。二是强化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工作中,冉成文努力地克服工学矛盾,将政治学习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认真地学习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大地夯实了自己的政治理论功底。同时,能坚持用理论指引自己的行动,并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大局,顾大体,不计较个人得失。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行职责

一是改进作风,增强服务观念。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冉成文始终坚持认真对待每起案件,热情接待每位当事人,耐心解释每条法律,细致核对每份材料。工作中,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力求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不敷衍、不拖拉,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某与杨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受理后,考虑到王某可能面临遭受其丈夫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性和紧迫性,冉成文及时审核了相关卷宗材料,并于立案的次日依职权到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掌握了杨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当日就裁定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第一时间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和辖区派出所。人身保护令发出后第三天,申请人王某向他打来感谢电话,告知他自他的丈夫杨某收到法院的保护令后,再也没有殴打过她。

二是严格司法,确保公正高效。在保证审结案件数量的同时,该同志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和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格程序。在办案过程中强化程序意识,注重细节,对每一起案件,从送达文书到最后判决都依法按程序进行。他所承办的案件无一违反法定程序,真正做到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认证。在审理案件中,冉成文能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使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所办案件中没有武断裁判的情况。严格质量。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同时,冉成文更加注重办案质量,严把裁判文书制作关、校对关、审核关,杜绝低级错误,确保法律文书准确规范,去年他所撰写的一篇民事判决书被市中院评为一等奖。除此之外,他还进一步加强对卷宗装订、归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的细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注重调解。办案中,注重调解艺术,巧妙化解纠纷,2018年他个人共调解结案120件,调解率达48%,2019年调解结案75件,调解率达43%。在调解过程中,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总是耐心听取当事人心声,细心分析纠纷的症结所在,理清调解工作思路,讲法析理,妥善调处了大量婚姻、土地、劳务、民间借贷等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调解的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晏某及第三人刘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从立案到结案,到王某全部领取赔偿款,仅经历了40来天时间,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被告都表示十分满意。快审快结。只要一接手案件,冉成文就提前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以便在庭审中有的放矢,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审理案件。对相对较简单的案件,争取做到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对较复杂的案件,尽量做到开庭后在审限内结案。

近年来,冉成文所承办的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平均审理周期为44天,无一件案件超审限。所审结的案件中无缠诉、上访或矛盾激化的现象发生。

廉政意识强,纪律作风过硬

自到法院工作以来,该同志无论是作为一名书记员,还是做为一名审判员,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还是作为庭室负责人,都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能够自觉遵守、认真贯彻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坚持廉洁司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持了健康的心态,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二是时刻自警,不触“高压线”,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二条禁令”和市委、县委的各项禁令,时刻以党纪、政纪规范自身行为;三是坚守底线,绝不徇私枉法,不枉法裁判,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油水案”。

原标题:《【教育整顿·每周一星】坚守初心使命,提升能力素质--记石门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冉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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